忘記是上個月還是上上個月,不是才剛有警察執行攔檢勤務,結果被一個拒絕臨檢、駕車逃逸的拿衝鋒槍打死嗎?這才剛發生沒多久,會發生今天這樣的事情也不奇怪了,說真的我不喜歡警察,不過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今天他運氣不好,打死了一個少年仔如果運氣再差一點,說不定躺在那邊的,就是那個警察了,剛發生警察被殺的案件過後,千萬不要臨檢又逃跑,不然後果................
marte wrote:所以上車前沒看車牌的...(恕刪) 台灣就是這樣台灣人是有"人情味"的不是政治層面上的"台灣人"因為人情味,所以許多事情都有兩面的看法 沒有誰對誰錯,怪自己!?怪警察?!不過照整件事情上看,事實是小孩錯在先,再而警察在什麼情況下該做什麼事情(假如我是警察 我想我會開槍吧,而且可能還會鞭屍)這根本是小孩自找麻煩!
rosemoliere wrote:http://0rz...(恕刪) 嗯..我不該發言質疑員警開槍動機的...依大大貼圖來看...被打死的小孩..本身就有問題...都被[法官]判刑三年六個月緩刑五年了..意思法官的判決認定刑期三年半確定但因沒前科給予自新機會 緩刑五年..只要該少年五年內不再犯任何刑案..取消其刑期..依大部份大大回應提到..遮車牌擺明就是要去犯案..這百口莫辯的理由..就足以證明該少年應該是計劃預謀殺人或結夥連續搶劫足以判死刑確定的刑案..員警可能要丟前途的大膽開槍行為..保護了可能會被該少年殺害的不知在那的被害人我誤會了該員警..在此說聲報歉...辛苦了..台灣就是要有您這樣的員警...說不定在追逐的同時..開槍的前一刻..上網看到了少年的部落格..知道該少年雖然被法官判刑三年六個月確定.但是BLOG上提到還有卡到好幾條...他自己判斷該少年雖然是在緩刑期間..但肯定是要再犯十惡不赦的大案..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直接判他死刑以殺雞警猴..再次為員警的直覺大嘆萬歲..(加上槍法)他這樣的英勇行為..除了消除他認為的社會敗類之外.最重要的更節省了司法的資源以後檢察官也不用為了刑事案件開偵察庭了.也不用浪費時間打起訴書.刑事檢察官只要會驗驗屍開開死亡證明就好..法官也不用處理刑事案件了..都交給警察裁決就好..員警遇到臨檢不服的就開槍示威.遇到他直覺判斷是犯罪者就直接擊斃..展現公權力..那來的鬼屁程序正義...警察就是正義....這樣社會一定太平治安一定會改善...想到就高興..以後我家門都不用鎖了...在此詛咒過世少年死有餘辜外.並強力譴責該少年父母教子無方也許來個連坐法..也將少年父母制裁.免得在生出危害社會的敗類並可以警告所有在台灣為人父母的好好管教小孩...也祝開槍員警仕途順遂..台灣警察都像你這麼有種不知道該有多少..最後祝我車牌別掉..別被拔走..我個人屬於易緊張體質..深怕遇檢會將油門當煞車踩..以後要養成開車騎車三分鐘就下車檢查一下車牌的習慣了..車牌天天都要擦拭乾淨..免得去OFFLOAD沾了泥土不自知..
潛水這麼久 難得這麼想出聲一下打的好呀 這種人打死了豈不更好今天沒死 說不定改天死的就是你我這種善良的老百姓只可惜了那個警察 (難得有喜歡警察的時候 總算有在作事了啊)那個父母要怨 就怨自己教出這種敗類人權是保護正常人的不適用於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