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jo_beauty wrote:
我覺得還是有關係阿....(恕刪)
盧山個人去過很多次,在印象中他的上游並沒有種植檳榔.
(至於檳榔是否有害水土保持..我不是專家...我並不清楚)
那裏的溫泉不錯泡,但感覺很亂,也許政府機關能多用點心,
趁這一次做一各完整的規劃,好讓這個地方恢復以往的興盛,
也讓遊玩的人和當地工作者更安全一些..
只要我們少數人有利可圖就好,什麼水土保持?什麼環境保護?什麼國土保育?什麼生態?
關我鳥事?
管他行水區、林班地還是保育區,我要蓋民宿蓋飯店,我要攔下整條溪河養一池魚都是我說了算
反正我的勢力大,我支持出來的民代要為我護航,地方首長都要看我臉色
出事?反正每次出事....除了天災「不可抗力」的部份其他都是政府的責任
我只要透過我養的民代向政府施壓…馬上身份就變成「受災戶」
還可以拿國家賠償
…這麼好的事,這麼無本生意、一本萬利的事為什麼不幹?
保育團體和網路上憂心這擔心那的鄉民…對我們來說都叫「擋人財路」罷了
況且網路上這些不入流的鄉民…出事的時候也不過是充當下正義魔人罵罵政府
之後還不是照樣來住我們的飯店、來吃我們的活魚.......
【豆瓣】http://www.douban.com/
【聯合報╱記者張家樂/南投縣報導】 2008.09.17 10:27 am
「這簡直是沒政府了!」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說,廬山溫泉區的三十家溫泉飯店,僅有四家合法,而不論有照、無照,其他廿多家飯店竟都營運數十年。
南投縣長李朝卿說,廬山溫泉區不合法的飯店,很多蓋在河川地,飯店占用河川地,影響水流;這次強颱重創,廬山遭空前浩劫,縣府必須壯志斷腕,十餘間蓋在河川地的飯店,統統要拆除,已經倒塌的,也不准重建。
廬山災變,飯店大樓倒在洪水中,知名風景區一夕變色,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仁鴻和張春暉已展開調查,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宋恭良說,倒塌的綺麗飯店,竟是沒有基樁的樓房,當初建照如何發放?有無違反建築法規?都要深入調查。
民國六十七年前,區域計畫法還未施行,位在都市計畫外的廬山溫泉區出現搶建潮,現在很多無照的飯店,都是那時搶建的。後來「泡湯風」炒熱廬山溫泉,又出現一些蓋在河川地的飯店。
縣府前建設處長曾仁隆說,蓋在河川地上的飯店,根本沒申請建照,申請也不會過。
縣府建設處吳姓技士指出,有不少飯店業者在河灘地修築駁坎後填土,飯店蓋在溪畔,遊客投宿,山光水色盡在眼前,成了賣點;但碰上風災豪雨,湍急的水流,建物泡在水裡,影響水流,安全堪虞。
李朝卿說,大部分溫泉飯店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大都不合法,這是廬山溫泉多年老問題。縣府計畫輔導飯店合法化,但占用河川地的飯店,則沒有妥協餘地。
他表示,南投縣政府已編訂「廬山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案」,占用公共設施土地興建的飯店,要繳交回饋金給縣府,取得合法;若蓋在河川地,就得拆除,因劃定都市計畫時,不可能讓河川的行水區繞過溫泉飯店。
李朝卿說,縣府將把收到的回饋金,在附近買些農地,做為停車場預定地,替廬山的遊客蓋停車場。
【2008/09/17 聯合報】@ http://udn.com/
bruce54168 wrote:
他表示,南投縣政府已編訂「廬山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案」,占用公共設施土地興建的飯店,要繳交回饋金給縣府,取得合法;若蓋在河川地,就得拆除,因劃定都市計畫時,不可能讓河川的行水區繞過溫泉飯店。
李朝卿說,縣府將把收到的回饋金,在附近買些農地,做為停車場預定地,替廬山的遊客蓋停車場。...(恕刪)
高啊! 真是高高招... 官果然是厲害的腳色!
反正一切都可以就地合法,只要交個回饋金就合法了...
連佔用公月設施土地都可以沒事.... 當初不敢亂蓋的真是白癡啊!

更高招的最後面... 回饋金會去買附近的農地建停車場!
買農地? 買誰的農地? 價格多少買? 學問可多著哩!
最高招是買來建停車場! 這可是推廣觀光說... 沒人敢反對的!
這招真是比BOT更厲害的高招...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