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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大賣場~小心被當賊~~~

mmhihi wrote:
樓上的就是有你這種人...(恕刪)


說的好啊,請問你是哪家賣場的經理或是高層,請告知我們

下次我不會去那家消費,把每個上門的顧客都當賊真是幹的好

開門做生意如果都要這樣搞,那乾脆不要開店算了不是嗎




講這麼多,你們本來就沒有搜私人物品的權利,真的懷疑就叫警察來

還有像上述有人提議的一樣簽切結書,這樣下次遇到我就讓你搜個夠

然後你們也準備賠償個夠

並不會覺得賣場把每個顧客都當賊啊
至少我從沒遇過這種狀況
賣場常常會有小偷光顧
有人負責看監視器也是正常
看多了偶爾看錯也是正常
要看就給他看也沒什麼
看錯了是應該要道個歉
道歉都沒有誇張了點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juddy007 wrote:
並不會覺得賣場把每個...(恕刪)


被攔下說要搜身真的是很不爽事

在家樂福有時買了好幾千的東西

光是結帳裝上手推車就快累死了

有次被攔下說甚麼要檢查發票

我就說 :不是才剛結帳嗎 ? 手指後方六公尺處

保全說:可以麻煩再讓我檢查嗎 ??

我說:抱歉耶 我趕時間 !不方便 ~

保全說:這是公司規定 ~我們要確認一下 ~(邊說邊拿出一個甚麼檢查本的東東)

我說:喔喔 ~那是你公司的規定 !我趕時間 !不然你報警 ~我的車牌號碼是 xx-0000

轉身走人-

其實想想這些安管 保全也是工作

只是他們賺錢的工作常會得罪人

家樂福可以變通一下

明文規定:

凡事被檢查的顧客如無發現任何非結帳的物品

搜身者5000元禮券 檢查發票者1000元禮券以示感謝配合

我想應該很多人很願意被保全點到全身檢查吧



heroo wrote:
說的好啊,請問你是哪...(恕刪)

說真的..有不少開類似這種大賣場、超商的老闆
就是有這種心態...報著客人一進去就是要偷東西
一進來就是硬要把你當作是小偷啦~

不知是有錢人的思想不一樣..還是偷怕了怎樣
我也覺得這觀念很不好.....
沒辦法~之前在全家..我們老闆就是教育我們要這樣作
還好已經倒了..

連買10塊錢的寶咔咔而已..老闆看閉錄看到一半,也要出來罵我說
客人進來逛那麼久,才買10元的東西..那就是要偷!!
林鳳營如果是人名 又是正妹 她的奶 我一定照三餐喝
最好保護自己的方式
手機拿起來 直接撥110 看到樓上很多人只是說說 有去做的應該沒幾個人吧
還請賣場經理出來 店長又不一定在
相信警察來到現場 那位攔下你的保全 或是工讀生 沒搜出什麼會很難看吧(搞不好還會被他主管修理)
先發制人 才是自保之道
報警是最有效的方式 如果你不趕時間
如果趕時間 那就犧牲自己的自由吧

小弟 經常在賣場出入(職業性質)
幾乎 天天 也沒被攔過 或是懷疑過
Yuri本名:(ますだ ゆり) 1997 avex tuneに所属 avexとの契約は2008年4月に契約解消していた m.o.v.e 芸能活動を終了
SuagrLiu wrote: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有同...(恕刪)

我阿
去買了條網路線

但是也是
去過"家樂福"

也是被家樂福bb門給bb叫

也是被當賊拉..

奇怪網路線過bb門怎麼會叫??


還有去看nb..那nb翻過來看下面

nb上的電線一掉也是bb叫差點被當偷nb的
gfgfgfgf
我的電腦又當G了 wrote:
我阿
去買了條網路線
但是也是
去過"家樂福"
也是被家樂服bb門給bb叫
也是被當賊拉..
奇怪網路線過bb門怎麼會叫??
還有去看nb..那nb翻過來看下面
nb上的電線一掉也是bb叫差點被當偷nb的


我目前在某家賣場工作 (非家樂福之類的賣場)

工作的場所也是有電子感應門

這種門只要遇到線材類的東西, 絕對會叫

因為有些線材裡面會有干擾電子感應門的材質

所以像是網路線或者其他線材, 只要通過電子感應門, 就會有嗶嗶叫的情況

不過這種情況有些客人會很在意, 是不是自己身上帶了未結帳的東西

還走回電子感應門, 再繼續嗶嗶叫... =.="


不過有時客人明明身上沒帶什麼東西 (頂多客人自己的小包包)

才走進店門口就嗶嗶叫, 有時可能是客人在外面買了沒被消磁的東西就帶進來

或者是剛好身上帶了線材類的東西

但有時沒有上速那些東西也會叫, 就有可能是電子感應門故障

或者剛好客人有一些私人物品會對電子感應門干擾吧


至於看 NB 上面的線掉下來就會叫

那是一種防盜用的線, 只要被剪斷或者某端掉下來就會叫
這是簽名檔

hisashi wrote:
堅持不給搜....要...(恕刪)

jscola wrote:

叫警察 +1
其實...(恕刪)


在沒有監視器的佐證,確定你是現行犯之前,警察也不能搜身,只能請你配合拿出你身上的東西,如果你不配合,那也沒辦法囉!重點是,大賣場有提供監視器給你看嗎?沒有的話...嘿嘿嘿
The Way I Am
轉載文章~~看看吧...........


被誤認偷竊, 可以要求賠償物價一百倍

消費者意識抬頭,店家誤把顧客當小偷可能無法再道歉了
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最近協助一位被當作竊賊的無辜消費
者向業者求償,業者自知理虧賠了四萬元。
消基會呼籲業者遇到疑似偷竊案件,以婉轉的態度處理,
以免傷無辜消費者的尊嚴 。
自從業界引進出入口電子偵測器以來,一再發生無辜消費者
被當作小偷的糾紛,最常見的是收銀員未把感應器消磁,消費者
結帳出門時防盜系統大聲作響,也常有店家防盜系統故障,
無故啟動。消費者在受到驚嚇之餘,還被當小偷盤查,不但面
子失又浪費時間,事後向消基會投訴,往往只獲「道歉」。
不過最近有一位消費者遇到類似情形,據理力爭下,獲得業
者「懲罰性」的賠償。
這位消費者帶著全家到台中一家大賣場購物,結帳後立即讓小
孩穿上新鞋,不料小朋友走進賣場找妹妹時警鈴響起,三個小
孩被十個大人團團圍住,指責他們偷竊,半個多小時後找到
爸媽、請來收銀員查清楚後才放人。
這對夫妻是賣場附近學區的老師,因為店員忘了消磁引起的誤
會讓他們當眾出糗,誤會澄清後店員卻只說「沒事了,你們可
以走了」令消費者不滿,向主管抗議,主管說已把收銀的工讀
生開除並留下消費者的姓名電話,表示將予處理,消費者等
了半個月沒有下聞,告到消基會,要求業者按照店規「偷竊賠
償物價一百倍」計算,以一萬九千九百元作為誤認消費者偷了一
雙一百九十九元鞋子的代價,外加一倍賠償消費者的精神損
失。業者自知理虧,如數賠給消費者四萬元。
消基會秘書長蘇錦霞指出,雖然店家有權對引起警鈴響的顧
客抱以合理懷疑,但不應直接認定消費者是小偷,更無權私自
搜身,若警鈴誤響是店家的疏失引起,而業者在處理疑似竊盜問
題時損及消費者名譽,消費者有權依社會地位等要求相當的
名譽損害賠償。
不久以前也有一位消費者在一個大賣場購買皮包,因店員未
予消磁,一個星期後在另一個賣場被當作小偷。消費者不堪名
譽受損告到法院,法官判未盡消磁責任的賣場賠償消費者十萬
元。
有一次跟我朋友去逛,也是一進門就BB叫, 2個閑人就一樣一樣的拿身上的東西去試,發現是我朋友住家大樓的感應卡片造成的.
現代社會大家身上多多少少有些磁性感應的卡片,三不五時會被感應門嚇到的人,下次可以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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