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匕01鄉民 wrote:祖厝永遠是妹妹共同擁有的第一個家,如果沒賣掉的話更何況還有個沒人要的哥哥在 財產上當然法律會保障妹妹,頂多哥哥付市價1/2房租給妹妹(假設繼承人只有兄妹二人),樓主也說願意付錢。而且妹妹有占用二個房間,如果不清理還給哥哥,理論上房租也不用付。我只單純說婚姻,如果不想與男方住一起,幹啥結婚?婚後兩人還分開住,男方也會感受到女方對婚姻無心,最後沒離婚也貌合神離。
墨匕01鄉民 wrote:男方沒把女方的哥哥當自己哥哥幹嘛嫁? 文中沒聽到樓主抱怨妹夫住進來,所以妹夫根本沒有與樓主有爭執啊?說不定還感激樓主想把老婆趕回他身邊。feng2009 wrote:我怕一些書... 罐頭被我妹妹偷偷丟掉,於是,通通搬到我房間放。 會擅自主張任意丟掉別人的東西,本來就是性格有問題,自我中心不尊重別人。不自我檢討修正的話,婚姻難以維持很正常,不知道墨匕01鄉民為何要花這麼大的力氣幫她講話?
Lisa_Hsu wrote:墨匕01鄉民...(恕刪) 兄妹再親 有後代不爭產才怪 就算幾萬元都會撕破臉新聞常報導 認識的一大堆 都這樣 例外的 很少 就不說了父母在世 一家人還算親 父母不在了 兄弟姐妹沒差拿刀互砍原因都出在 愛錢勝過血緣樓主主因 推測字面上看沒錢 有錢早買下另一半的產權 兩人持分 現在 將來都不是好事 賣掉 分家產 更不可能 賣掉 兩人對分一半財產再買現在房價非常貴 貸款也提高條件 不容易貸款所以 要解決樓主家事 很難除非 退而求其次 買蛋白區邊緣
還行 wrote:樓主主因 推測字面上看沒錢 有錢早買下另一半的產權 兩人持分 現在 將來都不是好事賣掉 分家產 更不可能 賣掉 兩人對分一半財產再買現在房價非常貴 貸款也提高條件 不容易貸款所以 要解決樓主家事 很難除非 退而求其次 買蛋白區邊緣 這個事,沒那麼難懂。我只是為了節稅。我的妹妹只是我的人頭。我會娶個老婆,不但滿足父母心願。還可以頂替我妹妹目前在稅務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