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鐵定會醫死人.
因為人文的東西無法用死板的電腦公式去決定是非的.
同樣地, 我很不認同這種所謂的投票制度.
所謂的投票, 最大的前提是票票等值.
不等值的投票制度, 就好像買票, 作票, etc.
50/50 的門檻, 說高不高, 說低不低.
因為並不是每個看文章的會員都會有興趣去按回報,
像釣魚先生最喜歡說的你贏了我輸了.
同樣的話講多了也懶得理了.
所以可能真正的違規文章, 並不會被回報,
例如很顯然的廣告文章, 不該出現的廣告文.
有的二手商品拍賣文章也不會被回報.
然後, 戰文的話,
假設我跟一個擁有十個分身的網友吵架,
同樣用一些不該用的字眼, 同樣按回報,
對我而言, 我是被十個帳號同時回報,
但是對該網友而言, 每個帳號都只被回報一次,
那麼, 真的動刑的話, 我會死得比較快.
雖然事實上都是一樣的劣幣,
但是就系統統計而言, 我是比對方惡劣十倍的劣幣.
加上如果該網友其實就是某板主或是站務時,
那麼我達成劣幣的可能性遠高於對方.
就算我去申訴好了,
由於我跟站方的關係遠不及該板主或是站務,
可能被退回來的機率很高,
更別妄想一兩個小時就被復權.
三個板主....我好像得罪過不只三個板主, 要惡意被惡搞不是沒有機會.
所以站長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如果要減輕管理員負擔, 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一架飛機最少就是要兩個人駕駛飛機,
不要妄想自動駕駛就可以帶到目的地, 這樣一定會失事.
所以必要的人力是一定要有的.
我知道 Mobile01 很缺錢, 所以只能靠這樣的自動系統.
那麼, 我認為自動化只能到某個限度,
重大決定還是要管理員手動處理.
所以, 我的建議如下:
1. 用標示的方式, 例如沒有被回報的文章沒有標示,
有被回報的文章, 回文以黃色警示, 標題以一個驚嘆號警示,
管理員看有驚嘆號的文章就知道去處理.
處理過的文章標示自動消失.
文章的內文, 有被回報的文章以淺黃色背景畫面顯示.
2. 註冊未滿六個月的會員不得回報.
當然, 像有些會員的分身已經超過六個月, 這個只是治標的方式,
不過可以考慮加上有效文章數達到某個限度,
或者有通過身分認證的人才能回報.
3. 超過某個數字的回報, 例如五個或是十個會員回報,
(我倒覺得 50/50 的數字太高)
如果是第一篇, 以三個驚嘆號警示,
如果是某篇回文, 第一篇沒有問題, 以兩個驚嘆號警示.
回文以紅色警示.
如果是第一篇就有問題, 整篇文章自動改為唯讀, 但是暫時不置底.
4. 達到紅色警示的自動發訊息給原發文者.
如果發文者沒有異議, 24 小時後自動刪除.
如果有異議, 就提出異議,
原本兩個或是三個驚嘆號,
變成 !? 或是 !!?
然後管理員決定是否刪除.
管理員如果沒有決定, 則保留在那邊. 文章狀態不變.
5. 達到某限度的紅色警示,
由管理員決定是否停權. 每個停權必須說明詳細的原因.
6. 文章不溯及既往.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1. 我贊成記名檢舉跟不記名檢舉並行.
記名檢舉的門檻可以低一點, 五個或是十個就夠了.
不記名檢舉的話, 門檻要很高.
2. 板主如果要決策移除, 必須記名.
3. 文章砍除後, 系統自動產生被檢舉的次數, 理由, 以及記名檢舉人.
如果怕被報復就不記名. 系統不會顯示.
4. 如果出現紅色警示, 同時瀏覽人數速度暴增,
例如一小時三百人瀏覽, 自動變成唯讀.
5. 檢舉最好不要處罰.
我是不贊成過高的門檻, 以及自動砍文章,
而且多半網友的意見不見得站方認同,
如果有處罰方式,
有可能不利於部分板主站務的檢舉無法被檢舉,
因為大家都怕被處罰.
也就是, 既然要回報, 回報沒關係.
只要原發文者有異議, 文章就會自動保留在那邊.
6. 先在一兩個討論區試辦.
試辦以最容易出現違規文的板, 例如閒聊板, 或是小惡魔動力, 跳蚤市場.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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