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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幫幫忙..有關詐騙..被陷害的.....

OK

不過 我的重點是

板主哥哥的情形跟我客戶一模一樣

但後來 我客戶是沒事的

警察描述的 我也覺得不符合我對電腦的認知

下週再問更詳細囉
他的密碼是萬用密碼 就是不管任何東西頂多使用不同帳號,但密碼絕對相同.........
~
裝肖唯
這有點離譜
不過我在網路上也都使用萬用密碼
因為攬得打字
還有好記
roych wrote:
已經來不及了,你哥哥...(恕刪)



說真的 ......
大大們給了我很大的幫助
看了大家的回答 我也比較沒那麼慌張了 真的再次感謝 .....

就如roych大大所言....
我哥哥他唯一能夠告訴我的 應該也是唯一能夠告訴檢察官的
就是:我就是存摺不知道為啥不見了,我也沒在用,所以也沒很積極去找,要找的時候就找不到了!
...所以 該如何證明我哥哥沒有販賣或提供 這個也很傷腦筋!
隨便編個藉口說 若被戳破 不是又多條罪名了?
我問了我哥哥很多次 換過很多種方式問他 逼他說實話也好 套他話也好
都是說 .... 我就是很單純的把存摺不知道放哪裡 搞丟了 ...
好一個"不知道" ..... 傷透腦筋 >"<

我哥哥是個蠻單純的人!女朋友也管他管很嚴!準時上下班 也沒什麼不良嗜好!
3C商品他沒興趣,一件衣服穿到快爛掉了 要幫他買 他只回我說 :做工的人是要穿多好的衣服啦 不用啦!

所以我想 他應該也沒有說需要去賣帳戶的必要~"~

真的感激各位大大幫忙我!
現在只希望我哥哥能遇到比較通情達理的檢察官!
願意聽我哥哥的說詞!
維尼貓 wrote:
樓上的朋友 你詢問的...(恕刪)


囧 .....
有沒有這麼巧!
我跟我哥哥剛好也是在高雄市 .....................

寄體重生 wrote:
他的密碼是萬用密碼 ...(恕刪)


呵呵 ..... 不好意思 讓您見笑了!
我哥哥的記姓一向不好 .... 不然怎會把如此重要的存摺弄丟ˊˋ"

我哥哥只有郵局一個帳戶!我再三確認過了!
這幾天 我會詢問我哥哥的女朋友 從中看能否得知些交友狀況
看有沒有跟我哥哥借錢的 或者是 私底下看不順眼的......

再次感激!

對了..... 另外想請問一下大大們!
1.若真的像大大們說的這種案件,通常都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到法院採簡易程序,判決後,可以上訴到合議庭! .......... 這種程序跑下來!
大概需要多少時間跟金錢呢?易科罰金的話,是也要繳錢+被關嗎.... 聽說被關一天好像1000元!?

2.如果開庭!只有當庭者(當事人)可以發言嗎? 親友是否也可以呢?
(會問這題.....是因為我怕我哥哥到時候說話打結或者是太緊張交代不清楚!我是否能替他代答!?(不過聽說 好像要被告無表達能力或者有障礙 寫申請書的話可以!?).......謎之聲:自己都覺得蠢的問題 ...... 不過 還是想問一下)



接下來.....還是要麻煩維尼貓大大
這幾天幫我詢問一下了!
感激不盡!
Princess 夢 wrote:
呵呵 ..... 不...(恕刪)


這個程序跑下來 應該不用錢,只是要花時間 跟請假而已,如果你去諮詢律師 或是找律師 則另外要付費

建議可以去法院詢問 會有訴訟輔導科 或是每個星期會有幾天 在律師公會有免費的諮詢 可以把疑問一次問清楚

易科罰金現在好像1000元折算一日,如果判刑超過六個月以上 則要執行,不過你哥這個通常都罰金

如果可以科罰金就是 例如 判六十天的話, 看是要被關60天,或是用一千元抵一天 繳罰金60000元就不用進去關

有些是可以緩刑, 則可以免繳罰金 也不用被關,不過緩刑只有一次的機會的樣子



如果說話表達 不是很好的話,建議可以用電腦打字 把過程敘述清楚 列印出來當庭提出當作參考 要簽名.....

因為有些人沒上過法庭 會被氣勢給嚇到 說話反而結巴!

只要 記住 回答問題的內容 要 清楚的說出 人名 ,別用你我他 .然後 準確的時間地點名字等...
Princess 夢 wrote:
如果開庭!只有當庭者(當事人)可以發言嗎? 親友是否也可以呢?


偵查庭基於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基本上只有被告、告訴人、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檢察官發傳票通知的人才能進偵

查庭,加上你哥哥是成年人了,所以親友通常不能進偵查庭哦!

如果怕表達不清楚,可以請你哥哥先把要講的話,用電腦打字的方式,打好印出來,開庭時可以庭呈!

其實妳哥哥的情況算是還好,因為只有一本存摺,知道他是何時辦的嗎?

如果不是最近辦的,通常可以讓檢察官相信他沒這個犯意。

他辦完還有拿出來過?如果因為最近還有拿出來過,然後就這麼剛好拿出來後就遺失了,這樣就檢察官就有合理的

懷疑妳哥哥是把存摺提供或賣給他人了!

另外,這種案件檢察署通常開1次庭,當然也有例外,之後會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代表檢察署已經將這個案

子送到法院了,法院通常是不開庭的,接下來就會收到判決書,如果沒有上訴,就會再收到檢察署的執行命令,去

繳完錢就結束了!

還有,易科罰金的意思是指,如果判了2個月,這2個月的徒刑可以以繳納罰金的方式取代入監服刑,就是不用被

關,但就如上面大大講的,1天1千元,2個月如果通常的情形是要繳60000(1000x30x2)!

Princess 夢 wrote:
這幾天 我會詢問我哥哥的女朋友 從中看能否得知些交友狀況
看有沒有跟我哥哥借錢的 或者是 私底下看不順眼的......


最好是問看看有沒有人向你哥哥借存摺的,因為這案子不會因為借錢或看不順眼就會到警察局的!
一定要存摺真的被人拿去當詐騙工具了。
有遇過有朋友向被告借存摺說什麼因為新工作急著要用做薪資轉帳…之類的話,把存摺借走然後再拿去賣的!
提醒摟主,因為不曉得檢察官手上已經有多少證據,建議令兄出庭的時候,供詞要謹慎,如果檢察官手上
已經有當事人販賣存摺的證據,當事人又極力否認到底,可能會被認為態度不佳,沒有悔改之意,被重判
不能夠易科罰金,另外郵局帳戶賣給詐騙集團 地院也有判賠的案例,絕對不可等閒視之

樓主大哥如果是冤枉的,沒有相關證據被檢察官查獲,相信很快就沒事了,不會被起訴
台灣每年遺失的存摺應該也有十幾萬本以上,單純遺失存摺就吃上詐騙官司,應該是不太可能
依照目前所有法院之判決結果
除非你們能夠找到詐騙集團那個使用你哥帳戶的人
要不然都是無法被判無罪的

刑期大概都會是三個月
上訴的話勝率也不大
因為這種小案子 對檢察官跟法官都是想要草草結束
尤其是地方法院的法官.....

如果不想要坐牢
有兩種方法

易科罰金=90000
但是會留下前科

或者可以跟法官商量 直接賠償被害人金額
然後判以兩年
這樣是比較好的方法 因為可以等兩年後就把整個事情解決也沒有前科

這種案子的疑點就是
詐騙集團為何會知道你哥的密碼

無法解釋的話 檢察官跟法官都會把你當作賣帳戶的罪犯的
FM2 GX1 D80 D80 D810 生命的足跡 紀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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