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不符合國際人權法。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呼籲新加坡 停止處決兩名販毒者
https://news.un.org/zh/story/2022/04/1102242
(2022 年4 月25 日)

2010年11月2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並未接受納加德蘭「遭人脅迫」的辯詞,而是採信他的初供—為了獲利才會幫忙運毒,因此認定被告應當負起犯行的全部責任......
根據精神鑑定報告,納加德蘭的輕微智能障礙可能導致他被誤導,但法院依舊認定這並不構成影響其心智能力的「精神障礙」......
1.如果被栽贓就成立,新聞還不大報特報?
2.兒童沒有行為能力
3.法院會調查事證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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