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gis wrote:這兩個重點我覺得你就(恕刪) 他兒子還鬼打牆認為他媽走在那邊完全沒問題一直死咬我說 我不禮讓行人 = =上班時間車那麼多,旁邊又是人行道 那個大媽為什麼不走非要走在那邊等車撞 再來要錢對方似乎無業,精神狀況有點問題,領有身心障礙卡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他打電話過來大小聲要(恕刪) 我是有錄到對方開口跟我再凹兩萬,還要我負擔全部的醫藥費我回她 六千不夠嗎,當初是你自己要求的欸她就說 六千是夠喔,我看醫生早就花完了 = =以上都有錄到看醫生三次,六千是花完個屁阿又不是骨折..
terranpeng wrote:我是有錄到對方開口跟(恕刪) 建議對方再打電話給你時,你不要在電話中動氣,反而應該想辦法用話術來誘導對方,看他會不會在電話中說出對他自己不利的談話,或是失控說出威脅你的談話,合理的部分該給的當然還是要給,但如果對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那當然是要跟對方鬥智而不是鬥氣了。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建議對方再打電話給你(恕刪) 我跟對方講話時,都蠻克制的,反而是對方怪怪的因為大媽一直跟我說她嘔吐,我就問她要不要幫她安排到長庚醫院去檢查我妹妹在那裏當護士,她可以幫忙安排結果對方就暴跳如雷回我:你沒有資格管我要去哪裡看醫生,你沒有資格!我就說:可是阿姨妳說妳在吐阿,這樣檢查不出所以然,我們就到醫學中心去看到底發生什麼事了對方就一直說:我要告你!你不給我錢我就是要告你,你沒有資格管我去哪裡看我就回他:阿姨,如果你覺得你不想去也沒關係,我只是提議,你不要就算了然後對方繼續鬼打牆= =所以我目前就接到對方又去申請調解的公文了
已經和解,民事他拿不到任何一毛錢了!!因為他已經放棄!刑事部分,你一定有肇責,所以刑事部分你一定會成立,依我查到近期的判例,你大概是30~55天,所以等於是要付3萬到5.5萬給國家!如果要省錢,就是調解委員會時再簽和解給他二萬,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有判決效力,所以刑事以後也不能再告,這樣你可以省錢!或者如果要來硬的就是你也要有受傷,互告刑事,這樣強迫雙方談!備註:你的責任大概會佔到6~7成以上,所以人如果有腦震盪才花26000元可以解決,那你真的是很幸運!最近我遇到的案件(不只我分一人),只是簡單的車損跟小刮傷,被敲了35000元。
alicepalicep wrote:已經和解,民事他拿不(恕刪) 我也是有受傷,雙膝重挫傷的診斷證明,共回診五次我是很生氣,對方在那邊走在機車優先道上,竟然還要我全吞對方要我要再給她錢,還要我負擔全部醫藥費,真的莫名其妙
terranpeng wrote:我也是有受傷,雙膝重(恕刪) 漂亮!趕快去驗傷!這樣就是互告,對方也要吃上刑事,除非對方0肇責。你就把握這點去談~ 談一個合理公道的賠償金額不過,就像我說的,如果對方真的有腦震盪,你才賠26000,我個人感覺對方並無敲詐的意思,你應該趕快去和解,真的要弄你的,後續會一直持續會有更多要求跟賠償.....因為你肇責大,所以互告你未必會省錢!
terranpeng wrote:請問這樣有什麼方法可...(恕刪) 請您再詳閱和解書,一3 和註二這兩條。對方可以告你,但是你只要備妥該和解書跟檢察官堅持,你是有誠意處理,所以已與對方和解並簽訂和解書,對方事後反悔提告,已經違反和解內容。這樣檢察官這關他們就過不了,不會起訴。接到地檢署傳票,可以先打電話去問檢察官你要準備那些文件 (其實就是和解書要印幾份給檢察官而已)。對方如果再打電話給你,記得錄音並且說你可以盡力協助他們取得強制險賠償即可。語氣客氣,不給把柄。對方除強制險外,還要你自己出的錢,就不必理會。只要告知,保險公司理賠的錢也等於是你出的錢,因為你有付保費保險公司才會給錢。( OS: 不然叫他去找一家你沒給保費而又願意為你出錢的保險公司來給大家長知識。)煩人的是你可能要跑一趟地檢署,但是你完全不必怕對方,也不要怕檢察官。協助對方取得保險理賠時,千萬不可以對保險公司作虛偽不實陳述。以上。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