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二月爆發,振興券到七月才發,這個太多人罵了,不差我一個。但是要發就惦惦發,卻深怕民眾不認為這個是德政,搞了一堆宣傳跟加碼。結果原本想買的東西,許多人都想著等到三倍券領到手再買。還沒達到振興經濟的目的,就先發揮了延遲消費的破壞力。好不容易才等到市場回溫,結果一堆商家這陣子都發現客人大部分還是在觀望。要等到七月半以後的”報復性消費”?房租水電員工薪水可等不下去啊!
然後我居然看到高雄捷運也來搶三倍券商機,推什麼用消費券買三個月月票的優惠?政府右手收了稅金,加上一大堆的成本來發三倍券,左手又透過這些準國營單位把錢收回去,到底三倍券是要來振興民間經濟注入活水,還是單純發錢讓民眾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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