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y520025 wrote:這是我好奇詢問某廢死(恕刪) 廢死的到現在還是提不出半點能讓這些殺人犯不再犯的措施,唱高調的結果就是心魔殺人犯之流殺了關、出來再殺,至於那些已經槍決的倒是沒半個又爬起來殺人。誰說死刑沒有預防效果?
亞利安星人 wrote:廢死的到現在還是提不(恕刪) 今天臉書私訊了一位廢死的網友 先入為主覺得我沒關心身邊邊緣人呵呵(但思想歪了的人關心再多也枉然)吸毒 沒工作 沒朋友、為了他還舉家搬到中部,陪他打球打電動釣蝦等,為了毒品半夜騎車回北部、動不動威脅要砍我們,吸毒暴斃後除了我們沒人來上香除了他媽媽很難過 覺得對他對我們都是一種解脫性侵犯假釋還是再犯 真的不懂假釋的用意在哪?證據確鑿的就關無期徒期勞動也行、為什麼要放出來造成被害人的一輩子陰影如果他們提出有效阻止殺人縱火犯罪率及廢死後的制度、再來談廢死可能比較好
這時就想插一句話,好人不團結,如果支持的大家,讓支持的人當上立委,讓法務部都是支持的,讓總統也是支持的,就可以讓這些,還在關的死刑犯,都先走了,將來的也直接走了,不用拖,浪費資源。不過難積極,好人不想當劊子手,很多這種人。唉重複犯就死,就算是不同重大案件,也一樣算一起。
heartgame wrote:這時就想插一句話,好(恕刪) 支持的立委不一定是好立委、在政治這條路上 好人的路總是特別難走 甚至可能斷送前途而且支持的立委不夠多 沒有一次成功、又要被大做文章導致下次選情告急
Robocop1234 wrote:根據統計 被施行死刑過的人, 再犯的機率為0%,這就是我支持死刑的原因.如果有其他方式 更省錢 可以達到再犯機率為0% 我也可以接受.例如 終生監禁(食物錢要自付), 或是讓犯人 終生癱瘓 也是OK的~...(恕刪) 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youuyouu wrote:爭議點可能是槍決不很...(恕刪) 什麼是不人道,可以選擇打麻藥。而且我覺得在想這個問題前先想想被害人,很多都是受到極大痛苦才離世,性侵痛毆致死、勒斃。槍決絕對夠人道了,甚至可以選擇注射藥物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