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討論好警察壞警察的分別,因為爭議性太大
不過我相信阿威一定不信任警察
全台中市大概只剩胡志強還信任警察
全國只有民意代表及兩個口的官字輩惠信任警察
老百姓如果還信任警察的,儘早就醫,還有希望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小弟前幾天看到一個警察以非常惡劣的手段取締違規, 因為他在取締違規左轉, 但是尋常位置很容易暴露行蹤
就沒生意上門, 於是他躲在另外一處可以掩蔽的地方, 等到有人違規了, 他再鳴警笛, 超速去追攔違規者, 甚至闖紅燈, 小弟看不下去, 把發生時間地點寫信寄到市長信箱, 得到的回應是: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警備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得不受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99條及第113條規定「警備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行車速度、行駛車道及(臨)停車地點得不受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感覺警察違規都可以被擴大解釋為在執勤中, 這條被濫用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警察簽巡邏箱騎上人行道, 等他簽完就攔了另一個在人行道上騎車的年輕人開單..
這算什麼...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