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2000 wrote:
例如,小的去看的建案(恕刪)
哦懂了
你的算法最大問題在於
公告地價不等於市價
以我舉例的面積與分區來看
住三之一,土地面積200坪
取得價格每坪150萬
可建建坪最大面積960坪
建築成本每坪16萬
蓋20戶每戶48坪,持分10坪
建商成本含合理利潤年均4%
每坪72萬,預售80萬
此時套用你的算法
且假設公告現值與市值相符
150*10*2=3000萬
12*48*2=1152萬
4152/48=86.5萬
乍看之下很接近,還溢價超過8%
建商應該趕快賣
但是重點來了
連政府都沒辦法用公告地價來徵收土地啊
還要加成徵收或市價徵收
所以政府以公告地價
加成徵收都會又可能引發抗爭時
建商又怎麼能取得公告地價的土地??
同理再來假設如上的同案例
公告地價為100
建商溢價50%取得150萬
你的算法立馬變成
100*10*2=2000萬
12*48*2=1152萬
3152/48=65.67萬
可是建商合理利潤下
成本都要71-72那當然談不攏
所以要能知道購地金額推算才能較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