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醫院是賺錢重要還是病患重要?


papabearx wrote:
近日到台北新光醫院泌...(恕刪)


你顯然不是醫療專業人員

醫師在進行診斷時當然會參考運用各種可能的手段和方式

結石的判斷其實不是大家想的那麼簡單

說不用照CT

照照X光就可以

我建議樓主先看看底下這個連結的內容
http://sam0953321488.pixnet.net/blog/post/65571169-%5B%E9%86%AB%E5%AD%B8%5Dx%E5%85%89%E4%B8%8B%E5%88%B0%E5%BA%95%E5%8F%AF%E4%BB%A5%E7%9C%8B%E5%88%B0%E7%B5%90%E7%9F%B3%E5%97%8E%3F

當然你可以繼續這樣指著醫師的鼻子罵

或者擺明了要挑掉新光醫院的招牌

也不是不可以

但....首先要先知道自己有幾分把握

回過頭來被打臉還算小事

萬一弄到要走法院可能就不是那麼好解決了




不過 我的私心是 你就繼續再鬧大點吧

反正我看熱鬧的不怕事大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papabearx wrote:
近日到台北新光醫院...(恕刪)


不太懂法律,想請教這樣錄音合法嗎? 算不算偷錄?

還有,醫師是否有權力可以拒絕為病患執行醫療?
比方說,他覺得沒有必要,或是沒有把握,因此而拒絕。

Bentley20190121 wrote:
不太懂法律,想請教...(恕刪)


見死不救在法律上應不須負責。

但救了就死可能有犯法的可能。

所以有人會想推動醫療行為免刑責的立法。救人有犯罪的可能,你要救人嗎?

papabearx wrote:
近日到台北新光醫院...(恕刪)


看到最後

實繳金額570元

papabearx wrote:

當然還在氣
昨天發生的事情,浪費我三個早上做檢查排門診,醫生淡淡一句這個會賠錢不能做
誰能接受?
我第二次進門診有全程錄音
晚上再把錄音檔放上youtube

...(恕刪)


醫生淡淡一句"這個會賠錢不能做"

…如果是真的,這句很關鍵






papabearx wrote:
近日到台北新光醫院泌尿外科莊光達看診

因早知道本身長期腎結石,導致右後腰酸痛
第一次看診被要求照X光抽血驗尿,另外被強力要求斷層掃描,原因是準確診斷結石大小

到今日5/2複診看報告得到的結論卻是0.6公分結石太小健保不予補助所以不能超音波體外碎石
離開門診後馬上自行查資料找到的是0.5公分以上就可以健保給付。
後來先打電話給診間詢問,泌尿外科莊光達卻是只有一句話“已經說過不能打碎石,沒什麼好說的“就掛我電話
氣的回診間要求給完整答覆,醫生除了口氣敷衍,再另外造假看診報告,鬼扯原本斷層掃描判定的0.6公分結石不準確,要以X光為準…然後看到X光上面標示了大小“0.49”,這尺寸真的很“剛好”而且“故意”小於0.5
這位泌尿外科莊光達給病患錯誤健保資訊,然後再謊稱X光比斷層準?那斷層掃描的意義何在?賺健保點數嗎?
結石0.6變成0.49?為什麼不是0.51?這比中天民調造假還明顯,當病患傻子嗎?
一路問下來,莊光達完全只是注意健保手術給付會不會被駁回,醫院會不會賠錢,他要不要寫報告。
完全忽視對病人的病痛,還講了“片子報告給你,去找別的醫生看”
我請假三個早上,腰痛還是沒解決,只知道新光醫院體系對醫生的要求是只求賺錢不求醫德!
以上皆為事實且有錄音佐證
除了這裡我也會放到網路上接受公評,讓大眾瞭解到貴院可能會碰到的對待


說一下我以前的經驗

先照X光,確認有無結石。

有。

再安排超音波確認大小。

不需體外震波,吃藥
愛爾羅西 wrote:
說一下我以前的經驗先...(恕刪)

現在人在大陸出差,後腰一樣痠痛
研究老半天終於解決是聲音檔上傳youtube的問題,我所講的跟錄音一模一樣,絕無謊言

papabearx wrote:
現在人在大陸出差,...(恕刪)


看病原本就是要碰運氣。

長話短說

我的智齒,成為醫學院教學活道具。

小時候,醫生在未告知之下,我的智齒,成為醫生教導學生的道具。

拔很久,打了兩針麻醉藥。

以為智齒要拔很久,另一顆,找了很多診所,醫生就是不拔。

直到今年,有位醫生,突然說,你有智齒,可以拔。

疑?約好時間,怎麼...這麼快。拔好了,那以前的醫生在堅持什麼?


ps:相同醫學院附設醫院,現在就不同了,

醫生主動問,

可以讓學生操作超音波檢查嗎?


papabearx wrote:
更新:附上聲音檔讓大...(恕刪)

樓主為何執著一定要這位醫師照樓主的意思看呢?不信任醫師的專業就去另外一家,搞得生病請假好像是醫師害的,是醫生聽病人還是病人聽醫生?

Bentley20190121 wrote:
還有,醫師是否有權力可以拒絕為病患執行醫療?
比方說,他覺得沒有必要,或是沒有把握,因此而拒絕。

當然可以,醫師判斷沒必要的醫療行為不用做(非誤診),去投訴健保局也沒用,健保局還樂的幫他省錢,回覆給病患時也會幫忙說明,但病患爽不爽又是一回事了。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