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天送她去長照中心的話,那邊的人理所當然應該要能跟她溝通,才是正確?
我想大概是,各行各業基本上有各自大略的工作專業範圍;
要空姐擦屁屁,這不是她的專業,萬一服務太周延搞破痣瘡血流如注,
到時候要誰負責呢?
除了業務責任範圍之外,還必須要有"專業"才能出手。
各種不同的營業場所,也有不同的服務範圍;
不然如果那位大爺去搭捷運,在站內廁所撇條,到時候要找捷運女警幫忙嗎?
不要說空姐啦,一般的護理人員,這跟長照總該有點相關了吧?
但你去醫院開刀住院,不小心在病床上種了芋頭,可以叫護士來幫忙處理嗎?
→ 想得美啊。
吃龜不吃虧*吃鱉不吃癟 wrote:
如果照護變成空姐的常態性工作,
會不會使得很多女生卻步而不去考空姐,
然後逼不得已,航空公司就把福利以及薪資提高呢?
是這樣啊。所以其實很單純 → 只是"錢錢"的問題。
lcccccccc wrote:
飛机上应有
航警~防恐
照護医疗~護老殘
依使用項目收费...(恕刪)
沒錯啊,這就對啦。所以其實說穿了 → 只是"錢錢"的問題。
一般工作叫做「僱傭契約」,如果要求做"份外"(契約之外)的工作,
理論上當然應該另議,沒另議就叫「凹」。
一般職場上小公司小商家很常見「凹」,但有規模的大企業當然不該如此。
非常態的額外服務確實應該另外訂出付費項目。
不管有沒有向客人收費,當然員工方面都要有另外的"加給";
像此案非預期發生的工作,是要給員工事後"補償"。
項目訂出來就解決啦,你要空姐幫你打手槍半套全套等等包君滿意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