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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YO wrote:
之前有看過文章就算蓋章與也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要回民法「特留分」的部分,
但一般為了不感情撕破臉都不太會這樣做..
但就是會心理唸到進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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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舅舅群要婆婆放棄繼承資格(古早女性沒資格分)


都以經不講情份了

還怕啥撕破臉

MISSSSSSS Red wrote:
大大你好!
不好意思,是否可以跟你詢問,
你說的>>配偶那一半可以從遺產稅中排除,這句的意思是甚麼呢?因為我不是很懂....
謝謝你了!



oviraptor wrote:
幫忙回一下:
某人離世了,而配偶還在世
因為夫妻「共有財產」的緣故
所以他留下的財產
有一半本來就屬於配偶的財產(非遺產)
扣完這一半後的財產,才是遺產
才要扣遺產稅


感謝幫忙,就如同oviraptor大所說的
所以就產生前面說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直接除以四的話就會讓遺產稅金增加的問題

MEIYO wrote:
就算蓋章與也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要回民法「特留分」的部分(恕刪)
這個是對的

谷墨林 wrote:
你應該再蓋章前先問的

蓋完章有啥好問的

問了也是白問~~(恕刪)
這個是錯的

Kitty Chia wrote:
想問大家一下....媽媽把爸爸名下所有土地都過到她自己名下..叫我們小孩全部蓋同意....我們都蓋了
媽媽這樣過到自己名下可以嗎?因為爸爸未過世前有說財產分給哥哥弟弟....但是沒有證據!


媽媽一半

剩下的一半

你們三個分 合理


薛支籤 wrote:
媽媽一半剩下的一半...(恕刪)


特留份連遺囑寫不分都遺囑無效
特留份最大⋯
健人就是腳勤
佑哥! wrote:
生前贈予會有贈與稅....(恕刪)




沒有超過稅額....
再婚?不可能啦!哈哈
lakers3208 wrote:



沒錯抱歉,母親...(恕刪)

哥哥有苦難言呀!他也不敢多說什麼⋯⋯還說自己是外人


現階段只能這樣了....也不想讓媽媽不開心.....謝謝你
Iron_oxide wrote:


蓋了就沒辦法了
...(恕刪)

他應該也是想要往後的日子有點保障吧

因為哥哥弟弟都蓋了我不蓋好像也說不過去
烏鴉1234 wrote:


creamlem...(恕刪)

媽媽說他全部要!叫我們小孩同意...


所以蓋章全部過戶到媽媽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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