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AMAMA wrote:國外現在有流行一個名詞叫"Freegan" 這個概念應該只是食用快過期未被食用過遭丟棄的食物, 並非別人吃剩的食物, 吃別人吃剩的食物是有風險的, 一般餐廳也不可能會同意, 要是萬一吃剩食物的顧客有會經口沫傳染的疾病, 然後傳染給指定要接收的顧客, 誰知道後者會不會告餐廳反咬餐廳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