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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對同性戀者的迫害與傷害?

親愛的馬桶 wrote:
在臉書看見一篇臉友..
就是不怪自己國二上網約砲
也不怪誘姦的老玻璃(忘了加這句).(恕刪)


文長,對某些人有(閱讀障礙),再加上事不關己,懶的一字一字看的,不少吧。


文中,我沒看到,國二生有怪老玻璃?

還是你覺得,這些相關人沒怪?

怪自己國二生上網約砲?指家人沒怪他、相關人沒怪他?
國中女、國中男,被看不起,就是被怪了,只是您想用法律怪?


當小孩同性戀發生,大人只會先對這件事關注,大於被性侵的事,

而你是覺得,應該判老玻璃,跟性侵女國中生的其他人一樣,

才能防治老玻璃的行為嗎?



說說我對,同性戀的看法,有部份人在異性,難接觸,

轉而接觸,同性較快,,因為同性對話容易,沒有較多害怕,

女女同性玩,應該也不少,互相捏重要部位,都有吧,

男男在現實中,較困難,因為大部份排斥相當大,

但是先說出來,要找男男對象,不困難,少數人圈都很容易。


我不排斥同性戀,不防礙別人,對保有善良幫助人心的,贊同,

但是,只想找性刺激的,排斥。異性戀也一樣吧。


台灣人亞洲人,尊重各種人,還沒到那境界,相當少,

外國人多一點,但是,也不是全部,也不算大多數,

所以,,,,大多數人,都不想公開這件事,只想地下化,

只能說,地下化有地下化的問題,公開有公開的問題,

那一邊,比較少問題,目前人,,分不清楚,只能說可悲,沒辦法,

看時間如何讓它,演變下去,,只有時間看變化看造化了,無其他可解。


至於法律,多數人的問題,都定不完了,少數人的問題,當然更慢了。
本來我對同性戀是沒意見的

現在卻越來越覺得反感
想要人重視就需要先自重
別搞一些五四三的搏版面

heartgame wrote:
當小孩同性戀發生,大人只會先對這件事關注,大於被性侵的事,
(恕刪)

你文章可能沒看清楚
國二小同志不是被性侵
而是上網約砲
他知道跟陌生老玻璃出去會發生性關係
他在出門前就清楚這一點
甚至好奇而期待

任何父母
只要小孩上網跟陌生人約砲都會生氣責罵吧
同志卻無限上綱 拿同志牌天下無敵
有膽約砲 哭著討抱
親愛的馬桶 wrote:
在臉書看見一篇臉友分...(恕刪)

說真的,男男畫面也讓我很受傷。
我也要討精神賠償可以嗎?
親愛的馬桶 wrote:
你文章可能沒看清楚...(恕刪)


文中說,國中女上床,她是自願的,

國中男上床,也是自願的,我看的是如此沒錯,

只是你想表達的是,我在問?


看你回我文,討抱,應該是指國中男,很不該,

是你想表達的意思?還是老玻璃很不該?

總結,是你認為同志,很不該?

父母看不起小孩,就是責罵,不是嗎?
所以我就說了,其實真正需要「性平」教育的,
是大多沒受過性平教育的「成年人」

公投題目應該是:是否應強制成年人受「性平」教育?

第 2 個案例不清楚,第 1 個案例來講 → 學校的處理方式有問題,不專業。
這是比較容易檢討改進的地方,在未立法對家長「性平」教育之前。
文章裡都寫那麼清楚了

家屬和學校的態度對當事人造成了傷害


heartgame wrote:
文中說,國中女上床...(恕刪)

其實我看不太懂你要表達什麼


本文最主要的是請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遵守法律
不要只挑你們同性戀想要的
不符合你們想要的你們就無視 或要求修改刪除
刪改到你們開心才可以
不然就是異性戀歧視同性戀
不然就是違反人權

「與未成年性交有罪」法條
同性戀者無視 且不遵守
還進一步要求國家刪除這項法條
那其他被大人性侵的孩子用什麼法條來保護?

案例二異性戀戀童癖與未成年上網約砲犯法了
父母嚴厲責備未成年學生 學校介入 法律介入 上法庭
———戀童癖被判刑
而案例一
戀童癖老玻璃與未成年同志上網約砲犯法了
同樣父母嚴厲責罵未成年同志 學校介入 法律介入 上法庭
———小同志卻以受害者之姿控訴壞父母 壞老師 壞法律 壞法庭
小同志與兩性教育工作者就是不罵壞老玻璃
從頭到尾不覺得自己跟老玻璃哪裏犯錯
自己未成年上網跟陌生人約砲造成的不良後果都是父母 師長 法律的錯
所以同志訴求要刪除「與未成年性交有罪」法條
這樣老玻璃隨時跟國小 國中小玻璃肛交都無罪!

同性戀價值觀跟異性戀根本差太多
還要所有法律改成他們開心的
同性戀沒有後代
他們才不管別人國小國中的男孩被捅屁眼有什麼後果!

親愛的馬桶 wrote:
其實我看不太懂你要..「與未成年性交有罪」法條.(恕刪)


今天電視有看到,關於同性戀公投正反方辯論,

說,很多人把,同性戀並沒有要做的事情,

像國小要教帶保險套,他們說並沒有,

一直在說他們,亂來,要改東改西,

不知道這一條,有排除條款,是真是假,

我拿到公投單,會看清楚,或那邊有相關資訊,

我來看看。。這部份,1樓文字,我是沒注意,我再來看看,

你有沒有註明,那邊可以看的到,這個提案之類的。

親愛的馬桶 wrote:
在臉書看見一篇臉友...(恕刪)



應該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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