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刑度才是正解. 台灣問題不在缺少嚴刑峻法, 而是連基本刑度都沒法落實. 美國夠人權了吧? 幾個台灣人敢在美國犯法? 幾個台灣人敢在美國對警察大乎小叫? 在美國就跟貓一樣, 回到台灣就耍流氓 這才是我們的問題. 為了個人目的, 政客經常把法律跟警察歸類為專制遺毒而踩在地上, 造成現在台灣整個社會亂七八糟. 我認為台灣是真的不適合鞭刑, 不是什麼狗屁人權問題, 而是我們制度太亂, 法官素質太低, 你很難預測鞭刑會被怎麼亂用.
鞭刑確實不人道哪裡人道?你講給我聽?但另兩面或許更重要:第一被害者的人權何在?這個人權包括伸張正義的權利以及權利被損害後連帶的經濟損失這個部分才更需要關注第二配套我很不喜歡用這兩個字但確實如果酒駕出來繼續酒駕撞死人殺人犯 強姦犯出來繼續幹那似乎就有永遠與社會隔離之必要美國有[三振制度]出來即便犯小罪很抱歉 也要回去繼續關但關起來真的是一件好事嗎?(美國是私人監獄大大賺錢 台灣是稅金不段支出給獄政)還是有其他方法?所以 很多人選擇了眼不見為淨關 關不了的 就殺但問題還在
gg75130 wrote:之前有很多網友連署...(恕刪) 台灣的法律很畸形 ..... 隨隨便便就能假釋或交保 !如果酒駕不能修法鞭刑 , 那起碼先改成提高罰單金額如20w起 。 (喝酒開車應屬蓄意傷害或致死)有肇事責任或超出酒測值多少就最少5年起 , 最好連同吸毒、詐騙都一起提高刑責,且不得假釋、減刑酒駕、詐騙、吸毒(這應該算最迫切應該抑制的)當然要看諸公立委們願不願意提案 , 選舉跑攤都要喝酒 ! 委員們沒理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光是要修改法律追溯期 立委們都持保留態度 , 其心可異別奢想靠政府了 , 民眾先自己把喝酒文化改變
gg75130 wrote:之前有很多網友連署 酒駕 性侵 虐童 網友提案要增鞭刑,大部分民意也希望鞭刑才能嚇阻犯罪,但為什麼台灣卻始終無法推行? 因為民意代表很多都有以上問題推了鞭刑 修理到自己不就葛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