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就是警察,從警10年來借出去的錢從100到2000塊都有,次數已經不知道怎麼算了,還錢的一個都沒有,那些錢也都是我自己掏腰包來的,雖是如此我到現在還是會看情況借錢給人家,但我由你的言語間感覺,警察借錢給你好像是義務,請搞清楚,不是警察就該借你錢,會借你錢是這個人,而不是這個職業!
其實我真的覺得警察真的沒有義務一定要借你錢也沒人有義務要借你錢能遇到肯借你錢的陌生人真的是運氣好!!分享一下:以前在專一要放假的時候一位他X的朋友把他一大堆東西丟給我搬(我們住很近)多到我一個人完全扛不動好不容易走到第五宿舍外時遇到一家好心的陌生人願意載我回家我真的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