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ih wrote:若借給朋友的錢就當作是給出去的,不要有希望要回來還有,決對不要幫別人作保。二千年之後,還是覺得一點也不錯(恕刪) 非常同意(猛點頭狀)之前因為急需一筆錢不得已要辦小額信貸商請一位朋友作小弟的保人貸款下來之後也努力的把兩年還款期壓到半年繳清怕的就是時間一拖長萬一對銀行繳款方面有啥麼閃失造成朋友信用上的瑕疵我就成了千古罪人了後來換那一位朋友要辦貸款找上了小弟作保基於之前他的相助小弟當然是一口答應誰知他繳了3期之後人就不見蛋最後銀行當然要找一個出來還錢(就是人呆的我......)前前後後貸款本金+延繳罰款+利息總共繳了二十幾萬>"<我怕造成對方的信用有問題銀行繳款的錢一毛都不敢不繳但是角色互換別人卻不是這樣想唉~該說啥難怪有人說講義氣???義字倒過來怎麼寫??-->我王八.......我不只人呆(保),還是王八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