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us0256 wrote:
不管是兒子照顧的多,...(恕刪)
法律只是給予最低限度的保障,導致子女爭產是事先没作足相關措施。
南部習俗遺產歸子,但對兒子也不見得就好。
看過一樣4女1男,房子想留給兒子,所以現金全給女兒並作好約定。然後這兒子奉養父母一輩子,現代人長壽而兒子也六十多歲後先父母過世。也就是一輩子沒用到遺產,但女兒們現金早拿到自由處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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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0256 wrote:
不管是兒子照顧的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