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 wrote:我現正在保養廠,電視播放這則新聞。坐在我臨位的兩個中年老婦人此時大聲對電視指責警察不能如此執法,表示說就算違規,警察也不能如此粗暴的。我心想拿手邊的水潑上去。 你沒有起立鼓掌支持警察一下..
strayvet wrote:老婦的法治觀念很正確啊,交通錐丟過去,最嚴重可能致死,問題是逆向上國道是死罪嗎?警察的魯莽行徑如果害對方摔車導致死亡,看還有沒有骨氣說自己沒有執法過當?逞一時之快的法治觀念才真的是不可思議......(恕刪) 只有一個疑問?為什麼不乖乖配合警察的攔檢而是選擇逃跑?
strayvet wrote:老婦的法治觀念很正確啊,交通錐丟過去,最嚴重可能致死,問題是逆向上國道是死罪嗎?警察的魯莽行徑如果害對方摔車導致死亡,看還有沒有骨氣說自己沒有執法過當?逞一時之快的法治觀念才真的是不可思議......(恕刪) 不曉得版上有沒有共鳴在我學生年代,約莫民國85-90年那時候警察在路邊攔停都是手裡拿著籐條(細棍子),專抓穿制服無照騎機車的我同學有次逃攔,被打到手骨裂傷.....警察沒追,就一棍子打下去也是乖乖自己塗牛屎(自己去醫院看診)...
mark0826 wrote:隔壁樓幾個大男生拿球棒圍毆一個餵養流浪貓的女生打到腦震盪住院然後留言板一堆人說養浪貓的,被打活該,死好...您怎麼看?? 我有點懂反對警察暴力的人在想什麼了. 這個案例是打餵養流浪動物的男生不對.但是這個案例...拿三角椎丟高速公路逆向騎士. 這位逆向騎士是有選擇的吧....不丟他. 難不成開槍打他才能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