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steakxboxone wrote:真是太委屈了!我是說...(恕刪) 他是律師,他的做法是有他道理。十幾年前我買車也只保強制與第三人,後來陸續幾次被撞拿不到全款,這幾年一定加買車體險。懶得再與壞人哥哥纏
100%是你的錯店家是憑靠發票才能確認商品是他家賣出的,並確認商品尚在保固期限內沒有發票,誰知道你是誰又是在哪時哪裡買的東西?這個是常識,以後要記得,把有退貨可能的商品發票保留起來以防萬一然而如果購買時是用信用卡付費的話,則通常可以由店家刷卡查閱資料,那就不一定需要發票
mark0826 wrote:買三中二....這良率好像有點...那麼的....怎麼說...(恕刪) >>>賭廠商不會倒每三年內換新電視 , 不用花錢 >>>而且因為電子產品日新月異廠商也沒舊產品型號 , 可以換給你換貨的時候 , 都是當年度的新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