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大陸記者對我的採訪,當然他說的不完全對,我沒有去上海
“很多客戶來自於大陸”
王飛說,他的客戶中,除了有臺灣本地買家,像劉為明這樣的大陸客戶也有一些。因為平時經營玩具槍,他知道大陸在這方面的管理比較嚴格,大陸不容易買得到,所以不少人選擇從臺灣購買,“但我確實沒想到他會因為買玩具槍就被判無期徒刑。”
“在臺灣,劉為明從我這裡買的這些類型的玩具槍都是合法的,隨便都可以在賣玩具槍的地方買到,可以直接在店裡拿,另外出口這些玩具槍也是沒有問題的,是合法的。”王飛說。
一般有大陸買家找到他或者他的下線,在商量好之後,他會把自己的銀行卡號發給對方,讓對方匯款,然後安排發貨。在他的印象裡,他寄往大陸的玩具槍有的被扣了,有的則順利到達賣家手裡。對於那些因為被扣而沒有收到貨的訂單,他一般會選擇重新發貨給購買者,“一般都能收到。”如果沒收到貨的買家不想再要了,要求退款,他就按對方要求退給他們。
“槍支”偽裝由專人負責
起訴書顯示,為逃避海關監管,賣家將24支模擬槍支藏於飲水主機殼體內部,輾轉交由臺灣、廈門、泉州等物流、進出口公司進行報關、繳納關稅、轉運。
王飛坦承,雖然在臺灣地區出口這些玩具槍是合法的,但他多少也知道大陸管理得比較嚴,玩具槍比較難寄過去,因此如果有大陸買家從他這裡購買玩具槍,在出口的時候要做一些偽裝。
“我自己並不親自包裝,因此具體的偽裝方式不是太瞭解,我們一般都是找相關的師傅來包裝,他們有偽裝的辦法,聽師傅們說,一般會利用一些機器偽裝。”王飛說。
對於劉為明買的這些玩具槍的用途和威力,王飛說,這些都是玩具槍,主要是一些軍迷買來玩生存遊戲,威力沒有那麼大,幾乎傷不到人,“打生存遊戲的時候,人一般會再穿上防護服,不會被傷到。防護不到的部位比如手,如果被打到頂多就是疼一點,皮膚變紅一點,但不會流血。”
對於劉為明被判無期徒刑的事情,王飛說他覺得非常意外,“買的畢竟只是玩具而已,一般買來玩具槍是用來玩生存遊戲的,是一項蠻健康的活動,又不是拿去幹壞事。”他認為出現這種現象還是因為大陸跟臺灣對玩具槍的管理方式不一樣,“此外,在槍的認定上,計算方法也不一樣。”
王飛說,劉為明買的這些槍在臺灣被歸類於玩具,“比如玩具槍有氣孔,真槍沒有,玩具槍的槍管沒有膛線。” 他說,這些“玩具槍”的子彈大都是合金或者塑膠的,但他當時並沒有賣給劉為明子彈,因為子彈在大陸可以買到。
對話
模擬槍賣家:我只不過是個另類的商人
北青報:你是怎麼確認劉為明是從你這裡購買槍的?
王飛:我們有個玩玩具槍的圈子,大概在去年七八月的時候,圈子裡的人告訴我劉為明這個事情,說就是我賣他的,我趕緊去查,根據槍的型號和購買記錄確認就是我賣他的,後來我也把錢退給了他。
北青報:他買的這些槍威力大嗎?
王飛:這些都是玩具槍,威力沒有那麼大,幾乎傷不到人,如果威力真的很大,在臺灣也就不可能賣了,主要是一些軍迷買來玩生存遊戲。打生存遊戲的時候,人一般會穿上防護服,不會被傷到。防護不到的部位比如手,如果被打到頂多就是疼一點,皮膚變紅一點,但不會流血。
北青報:你怎麼看劉為明被判無期徒刑這件事?
王飛:可能是大陸跟臺灣對玩具槍的管理方式不一樣吧,對槍的認定也不一樣,在臺灣,這些都是玩具槍,可以隨便買的。
北青報: 以後有大陸買家再來你這裡買玩具槍,你還會賣給他們嗎?
王飛:會,但是我一定會提醒他們,告訴他們這有風險。
北青報:現在你的網站經營得怎麼樣?
王飛:我的網站在大陸已經打不開了,希望可以澄清一下,我不是犯罪者,我只不過是個另類的商人。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匡小穎 實習記者 孫靖
線索提供/朱先生
我大學一年級的時候,由於喜歡遊覽網站,泡論壇,同時我也是透過網路購買了我人生的第一把槍: KJ M9。當時我並不是一個玩槍的人,也從沒參與過生存遊戲活動,亦非軍事發燒友,雖然年幼時家裡有玩過玩具槍,是那種威力很弱,全塑膠一拉一打的玩具,童年的回憶對我沒太大的影響。那為什麼要買槍?出於好奇心。我從16歲開始就沈醉於武術,舞刀弄槍是興趣,跟很多男生一樣,刀槍代表力量,有型刺激等等。當時在二手論壇上這把瓦斯手槍才賣1000塊,廣告強調全金屬跟真槍一樣,而且又9成新,在價格的引誘下我買下了它,正式開始了我對槍械的親密接觸。
我還記得這把槍當時是透過面交方式取貨的,拿到槍後,我對它愛不釋手,我研究怎麼保養這把槍,分解組合,拿到山上射擊等。由台灣kj 公司造的這把m9是全金屬的,但是威力一般,造工如刻字和握把片等都跟真槍有明顯差異。一個月後,我就決定把它賣掉,我把它放到二手網站上,當時沒有想過要賺錢,只是希望把槍賣掉,由於這把槍看起來也有8-9成新,外表乾淨,我就標價800快,當然這個價格可能有點高,畢竟是二手槍,卻千萬沒想到1-2天後就有人拍下了
待續
大陸是禁止仿真槍的國家,在台灣我們在生存遊戲店合法購買的玩具槍,在大陸只要超過1.8平方焦耳已經可以被認定為仿真槍,如持有、買賣、運輸仿真槍,已經觸犯大陸的《槍支管理法》,光走私運輸就可以被判處3年以上有其徒刑。近年來有不少律師質疑這個鑒定標準,如我的好朋友周玉忠律師,甚至有律師提被告辯護時認為被告只是玩具槍愛好者並沒有走私構成要件上主觀之故意,他們確信相信自己擁有的是玩具槍,故不能構成走私,大陸恐龍法官機械式判案將玩具槍認定為真槍等,各種的爭議,但今天我不是要討論法律問題,這留待律師解答,而是這個行業如何賺錢牟利,賣槍的人如何走私入境。
由於大陸地區玩具槍是非法的,買賣槍支的人通常會從香港或台灣尋找貨源再走私進大陸。也有一種是買賣大陸國產的玩具槍,但是由於大陸玩具槍品質不好,相對利潤和價格也不高,卻冒著一樣的風險,十分不值得,更有大陸工廠偷偷生產,這都是後話。最常見的走私方式就是在香港購買。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對槍支管理的法律有不同的標準,只要不超過2焦耳的玩具槍都可以合法購買。在香港旺角有一條街叫廣華街,就是玩具槍專門店聚集的地方。槍販子通常在香港地區取得貨源,透過網路或熟人招募一種叫水客(跑單幫)的人,帶著槍放在行李箱或身上,然後坐火車到大陸地區深圳。由於香港也屬於中國,香港到深圳不屬於國與國的邊境關係,就像台灣到外島金門一樣方便,安檢也相對寬鬆。不像坐飛機要經過搜身,金屬探測門也不常開著,如同虛設。香港及大陸常常有跑單幫互相購買物品帶入境內,針對這個問題兩地海關都有抽查打擊。但正常貨物,雖然屬於走私但是非管制物品僅屬於行政處罰,處於罰金或充公物品,只有一定數量才構成刑事犯罪。但仿真槍卻兩支以上已經犯法,若在深圳海關被發現可當場移送看守所羈押,等候起訴判刑。殺頭的生意有人做,通常在高額利潤下,願意從事跑單幫的人會把槍帶到大陸地區,如順利過關一般酬勞由4-500人民幣到1000人民幣不等,再從大陸深圳的快遞公司郵寄到全國各地客人手上。有些老闆會派人在關口取貨,有些卻吩咐手下直接郵寄。但自2015年起,大陸實施快遞實名制,快遞必須開箱檢查等違反隱私權的規定。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郵寄者可以透過偽裝方式將槍支藏在如密封奶粉罐,電腦IPAD盒子,電腦零件等郵寄,成功逃過快遞員的檢查。快遞實名制可以使用偽造證件甚至跟快遞員熟絡他不檢查證件的也大有人在。一把普通的瓦斯槍順利寄到客人手上,可以賣至2-3千人民幣,成本在香港不到1000港幣,加上跑單幫的費用也不逾越2千人民幣絕對是非常高利潤的生意。下回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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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提到香港,除此之外,台灣也有人從事這個行業。台灣寄槍者通常也通過兩種方法,一種是偽裝後直接郵寄,一種是先寄到香港,再由香港的跑單人員帶進大陸,如上文。這兩種方法各有利弊,分析如下
從台灣直接寄,寄槍者通常是偽裝,如將槍管偽裝成水管,槍支拆散放進五金工具,放在3C產品內,從事這個工作的人有些是玩具槍店老闆,網路賣場,個人等等,一般非常低調。之前新聞也曾經報導過,但是有風險就是台灣直接寄,時間比較長,而且被查獲的機會也較高。我認識不少老闆長期在做,但是當一批貨被海關查扣後他們就損失慘重,甚至不認帳,反正客人在大陸不管他死活,當然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而在台灣,如果槍支是合法不超過法定焦耳,寄件者除了被快遞公司列入黑名單外不需要負上任何刑責,但若槍支經過改造超過合法標準,那郵寄者要負上法律責任,如新聞中的主角。除非有熟悉的報關行在配合和海關有內鬼,這個方法還是有一定的風險的,若不想郵寄被查扣後被調查局盯上還是自己去斟酌。
第二種方法,就是先郵寄香港。由於玩具槍在香港同樣合法,郵寄不是問題。惟現在很多快遞公司認為玩具槍是敏感物品拒絕交寄,連郵局也貼告示禁止郵寄玩具槍到大陸地區,有一定的難度。台灣自廢止玩具槍管裡辦法後,不具殺傷力之玩具槍進出口不再需要取得許可證,但遇到不熟悉法律的公務人員如郵局或海關還是會被刁難。除非貴公司有出口證,郵寄還是比較敏感。
如選擇快遞公司,如實申報玩具槍有被拒收的風險,但不申報郵寄,在沒有隱私權保障下被快遞人員拆包檢查後發現,或被海關攔下退回,下次就會被快遞公司列為拒絕往來客戶。所以本人建議使用郵局。雖然郵局說明不寄大陸地區,但那只是警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再說香港非大陸地區。郵局是公家機關,比較尊重人民的隱私權,除了例行問寄什麼物品外,一般沒有懷疑是不會像快遞公司那樣拆包檢查,如郵局人員詢問,可以告知是玩具或模型等等。若擔心被海關扣查,可以在包裹內敘述郵寄玩具槍是合法行為,公務人員必須依法行政,玩具槍不超過2焦耳符合香港法律云云,這做法會比較保險。下回提到怎樣尋找大陸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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