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立法院審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中週休二日,未能於105年年底以前完成立法程序,依據現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合計4日依法勞工應放假。
其中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為週六、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為週日,依據內政部訂頒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一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因此,11月11日及12月26日,應該分別補假一天。
公告今年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放假(逢週六,於前一日11月11日週五補假),從業人員於該日出(值)勤者發給「國定假日出勤獎金」,另該日仍派駐**者加給一天「駐*假」,但若政府修法取消「國父誕辰紀念日」放假規定並於放假前生效,則本次公告事項隨之取消,請查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