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地溝油也是做損人利己,自己賺錢來損別人,為何社會容不下呢!或許你會說這是民生問題,但你又怎知這個人做的生意會在那天影響到做你呢!如果今天給他脫身置身事外了,你敢擔保沒下一個受損害嗎?難道我們對這些當做網絡小說看看,或者加一句,你踩狗屎了、當行衰運呢......等等,繼而姑息養奸,就讓別人看到眼裡覺得行騙耍手段是做生意手法,就算是自已也可這樣做生意,因為就算被公開了又能怎樣,過段時又沒事了又可重施故技,作為一個人應該對這種事情有所持平有所想法,我當然明白這個世界是如此不公平,如果有公平存在,就沒人去示威、遊行、靜坐抗議,但我們難道就不能站出來持平嗎?因為個人利益而蓄意去損害別人的行為,應該是零容忍。
還有就是不查就沒怎樣,查份下去複雜得很,雖然只是懷疑,但事情未必是簡單---->吳興街信義101建案嚴重延誤
Kanyil wrote:
香港房地產交易一般settlement...(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