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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撿到5百元不要再送警察局了~這行爲是製造困擾給員警!!你會被羞辱


SHCM wrote:
拾金不昧是好事, ...(恕刪)


警察才不怕人民申訴勒...
他們每個月都麻會被人民申訴..沒有在怕的!

台灣的警察不再是人民的保母...
他們只保護特定人...
人民最好不要找他們, 他們都覺得麻煩...
年輕的警員在警局裡面負責打字, 女警在一旁陪年輕警員聊天
因為年輕警員打字快, 所以常看到年輕的在打字
後面老的, 在裡面泡茶聊天...

跟警員講話口氣要很好, 不然很多事他們都會一問三不知..或刻意刁難你..

但台灣警察素質我覺得算不錯, 不知道是不是制度還有類似學長學弟制關係...
老的會教年輕的避重就輕, 事情不要往身上攔..

行動與智慧是用在績效與上面派下來的事務上...
平常開車巡邏, 警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是不裝記憶卡的..或是關掉行車紀錄器電源..
需要警車行車紀錄器幫忙做記錄檢視調查, 就會遇到上一行說的..
但如果是對他們有績效的...奇怪就剛好都有錄到....

人民需要警察幫忙, 那就要看他們心情....
警察是警官...
民不與官鬥...
公僕不是來服務人民..是服務特定人士的...

這是這5年來剛好遇到事故, 跑了4,5家警局所看到的現象....
喝咖啡是興趣~玩股票也是興趣~!

惡魔喝咖啡 wrote:
警察才不怕人民申訴...(恕刪)

行車紀錄器關掉不一定就對警察有利吧,因為什麼時候要發生什麼事沒有人能預測的到,如你講的對他有利的剛好就錄的到這未免太神了。回來本主題,撿到500元交給派出所是一個方法,但是據我了解應該是很浪費政府資源的一個做法,撿到錢一個員警幫你處理算他時薪150元好了,作筆錄印出來給你簽名,再用公文送到分局,分局再作遺失物公告,錢再由專人送去銀行公庫存放,6個月期滿無人領,再作公文給你通知你去領回,然後你去領回再作筆錄又一個員警幫你作,再一個人去銀行領回那500元給你,這樣下來印的紙及警員的薪水遠超過500元,你會說那些是政府花的,但那是我們的稅金,如果可以不用花是不是也可以幫政府省下來,再反過來如果那兩個員警空下來幫你處理的時間,去巡邏或抓酒駕是不是反而防止了可能發生的危害,當然也不是叫你自己侵占下來,捐出去也是好方法,畢竟小額現金你說要找到失主的機會真的不大,大筆金額則另當別論,還有上面一位朋友說是警察自己報是自己拾獲然後6個月後自己領回,據了解警察拾獲東西無人認領是要充公的,因為怕真以此方法去收受賄賂,有些傳言還是要查證後才發言
我之前撿到一支腳踏車打氣筒...便宜的
我送到警察局....搞了半小時
最後警察跟我說,這個我們也不知道誰的
不然這樣...你就留著就好了
我就說好阿....

hsin139 wrote:
行車紀錄器關掉不一...(恕刪)

而且你拾獲人送到警察局浪費一個小時及車程,6個月後你再去浪費一個小時及來回車程,你可能會想說那就不要去領好了,錯,因為警察也要結案尤其是錢的問題,弄不好又被懷疑貪污送法院,所以他可能會再發公文請你們當地的員警拿去給你請你簽收,還是再一堆的公文往返及警力的浪費,所以一些撿到10元要送警察局的,一天只要10個人就好了,一個派出所當天可能就沒辦法運作了
之前撿到兩百 ,直接去便利商店投箱子幫失主做功德 !
SHCM wrote:
拾金不昧是好事, ...(恕刪)


這位大大~抱歉喔~因為怕寫得太詳細太長篇沒人看得下去
所以有些對話有省略了~其實那位小姐跟我說不是他朋友的後~我就說了一句錢怎麼辦
那小姐也幫我出主意說不然交給後面大樓管理員~或是報警~當下我也只是打110問我撿到錢如和處理~也沒叫員警過來好嗎
是接電話的員警說要派人來的
你也不是當事者~跟那位女警一樣~都不在現場也非當事者~但.....恩....




還有那兩位員警我還真看不出來他們的努力耶~是怎樣努力?努力抓皮卡丘嗎?
就只會七嘴八舌講報案人閒話~要講也講小聲點
未免太閒
就是因為他們兩位這個社會頓時變冷漠了
因為好心沒好報

hsin139 wrote:
行車紀錄器關掉不一定就對警察有利吧,因為什麼時候要發生什麼事沒有人能預測的到,如你講的對他有利的剛好就錄的到這未免太神了。回來本主題,撿到500元交給派出所是一個方法,但是據我了解應該是很浪費政府資源的一個做法,撿到錢一個員警幫你處理算他時薪150元好了,作筆錄印出來給你簽名,再用公文送到分局,分局再作遺失物公告,錢再由專人送去銀行公庫存放,6個月期滿無人領,再作公文給你通知你去領回,然後你去領回再作筆錄又一個員警幫你作,再一個人去銀行領回那500元給你,這樣下來印的紙及警員的薪水遠超過500元,你會說那些是政府花的,但那是我們的稅金,如果可以不用花是不是也可以幫政府省下來,再反過來如果那兩個員警空下來幫你處理的時間,去巡邏或抓酒駕是不是反而防止了可能發生的危害,當然也不是叫你自己侵占下來,捐出去也是好方法,畢竟小額現金你說要找到失主的機會真的不大,大筆金額則另當別論,還有上面一位朋友說是警察自己報是自己拾獲然後6個月後自己領回,據了解警察拾獲東西無人認領是要充公的,因為怕真以此方法去收受賄賂,有些傳言還是要查證後才發言


我想你誤會我意思了...發生事故不是我跟警車
而是我撞到人時, 我後面剛好就是警車, 我跟警察表明我需要警車行車紀錄器證明我撞到人時, 對方是闖紅燈狀態...
因為對方喝醉酒又闖紅燈, 且突然衝出...
我這邊是綠燈狀態, 看到人時, 根本煞不住...
但警察不願意提供, 就說裡面沒放記憶卡...
我們送那人去醫院急診室, 警察酒測對方酒精濃度1.25%



喝咖啡是興趣~玩股票也是興趣~!
我很好奇的是,照樓主的敘述是:撿到錢在那邊等。那怎麼會有一個小姐跑來跟樓主說那500元可能是他朋友掉的?那個小姐怎麼知道樓主撿到錢?
jiunyiu wrote:
我很好奇的是,照樓...(恕刪)


因為他的車停在我撿錢的旁邊~他坐在車上看到我撿到錢~就下來問我~因為我五百拿在手上晃
(跟我老公還在看是不是假鈔~這樣~大概討論不到2分鐘那小姐就下來了)
我怕別人以為我要A走~所以也不敢收起來~一直拿在手上
面對這樣的員警處理態度
500元 放了就走
哪管他有什麼程序
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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