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1103 wrote:
不知道捷運法有沒有規定政府可以強制做類似的事情?...(恕刪)
五、本公司因天災事變、罷工、外來因素所肇致之事故或路線施工、
運輸擁擠、交通管制等不可歸責於本身之事由時,為顧及旅客權
益,得為下列必要措施:
(一)暫停部分或全部營運區段。
(二)限制或停用車站供公眾使用之設施。
(三)限制或停止旅客上下列車。
(四)強制旅客離開列車或站區。
本公司於執行前項各款措施時,應於有關車站公告事由,並即時通報旅客。
看來是可以要求旅客「前下後上」
davis0725 wrote:
問題就在於課擁擠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