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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國蹲苦牢的日子

我不相信玩水槍之類會被抓去關啦,
等於最近有人去了非洲某地說是旅遊然後被關一樣不可信.

在什麼地方就要依當地的法律,新加坡連吃口香糖都犯法,你要不要去抗議看看?

anthisan wrote:
這是我的親身經歷可能...(恕刪)



我覺得你很天真耶!

你用台灣的標準竟然敢出國門~~

哀~~~~~
每個地方 有每個地方的玩法

入境隨俗的道理不懂嗎? 台灣可以的 不代表外國也可以

想用台灣的那套拿出去外國 那你可能真的會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本当の自分を、いつでも表現できる
綜觀全篇,樓主的法律觀念只能讓人感到無言!

即使在台灣,樓主的這些觀念也是行不通的,

一再強調"不知者無罪!",法律上從來沒有這回事!

全世界的法律皆然,大陸當然也不例外!

再者,又辯稱"沒有主觀上的犯意"!

基本上,未依規定主動"申報",全世界的執法人員,

就會認為你有"主觀上的犯意",不是你說了就算!

然後又認為大陸的檢調系統有"針對性"的處置,

只能說閣下何德何能?大陸的檢調會針對你"特別"另眼看待?

我在馬路違停,被警察開罰單,我也是認為警察是針對我的!...

不然街上那麼多違停,為什麼只開我一個?

大家捫心自問,以上這些觀念你能接受嗎?

不要利用兩岸之間的"心結"大做文章!

就跟現在的"肯亞事件"事件一樣!

無論從各國法律和國際公法上來看,大陸都是站得住腳的!

台灣的鄉民只是極力想把事件"政治化"而已!

今天如果主角換成美國,相信沒有人會多說一句屁話的!
都沒人願意點樓主的名字去看看他之前發過的文嗎?
嗯?

小豬翔 wrote:
都沒人願意點樓主的名字去看看他之前發過的文嗎?...(恕刪)


前面已經有大大"點"出來了!

樓主應該是做"這行"的!

所以他只是想利用"兩岸情結"上來取暖罷了!

只是01的網友們太厲害,所以取暖失敗了!....

再加上對照"肯亞事件",我真的有這種感覺!

大陸才是一個"法治國家"!

台灣只是一個"民粹國家"!.......

想偷吃的中年大叔 wrote:
我覺得你很天真耶!...(恕刪)


用臺灣觀點看天下

我都不知道會怎麼死
看了你以往的文章,只能說你運氣很好了

做這種遊走法律邊緣的行業,還經常上網PO半求助半炫耀的文........

低調一點吧
去年有位四川19歲的少年向台灣的賣家購買了24把假槍,這種假槍在台灣的武器模型店都買的到,最後居然被判無期徒確定,
假槍,仿真槍在對岸都是屬於高度管制的商品,去對岸不要太大意了,那是另外一個法律的國度,凡事不要都以台灣的角度來思考。

走偏門,又在對岸玩槍,又沒背景、死了是很正常的。

就算是槍支開放的美國,常看 NGC / DISCOVERY ,人家改槍、玩槍,各洲的法律可都是很熟的,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槍、毒、偽幣,嚴重影響國家安全,16億人不這樣管,你要他怎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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