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加索 wrote:台灣警界對於做壞事有個認知在美國這樣早就抓去關了~ 何種認知,可以說明一下嗎? 還不都是業績認知 = =為何在美國也會被關?? 喔,我懂,哪裡都會缺業績的...不要扯到外國,文化的差異性不能比,比也沒用...我沒有亂,只是發表一些個人的看法,如有錯誤,還多請大大指教,謝謝您。
taiwan99999 wrote:該名學生在網路上提出需要被包養...條子阿姨發現後偽裝成欲包養者打電話向該學生詢問...該學生回答"因缺錢所以願意被包養"所以該學生被抓了....被抓後他以這是"開玩笑"來脫責......(恕刪) 請問這是在裡看到的呢?我在新聞上沒看到啊我記得新聞說該學生是po文說,他缺錢、沒錢拍電影,為了籌錢有人包養也ok但是同一篇文最後就寫了他是開玩笑的不知道到底真相是什麼?
slg wrote:但是身為正常女性,接到陌生人的電話問說需不需要 "包養" 或 "援交"還可以開玩笑的說需要 那個大學生是男的,打電話去的是女警...雖然正常男性也不應該答應,不過他大概以為是熟人找人鬧他吧(畢竟是只有熟人會來看的blog)
To lengda法律上有些事情會牽涉到道德倫理及社會觀感,有時甚至要稍微矯枉過正來藉以端正社會風氣。"包養"在大多數人的解釋就是跟提供性服務有關,你的解釋和杜正勝的"罄竹難書"是一樣的,請不要亂拗....前面網友也有說過了,不能用"開玩笑"三個字來規避所有責任,如果以後真的有援交少女被抓,那她以開玩笑三個字來搪塞豈不是就沒事了????即使收了錢,她再說會把錢捐出去,也會沒事嗎????最後就是那個大學生被抓後,也被證明沒有犯意(客觀來講)而被檢察官飭回,會上新聞的用意就是告訴大家不要用這類的方法來規避或引誘犯罪,也正說明了我之前講的法律上是有道德倫理及社會觀感的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