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L wrote:坦白說~當下真的很...(恕刪) 寫存證信函並不一定要提告只是留下正式紀錄讓他們知道有這件事也知道有人在乎這件事如果對方回信中漏了點口風就更能讓小姐您以後自保不然您自己也說沒錄音萬一哪天反咬您損害商譽也很頭痛喔
Gugugu wrote:萬一哪天反咬您損害商譽也很頭痛喔...(恕刪) 這個好像也要小心存證信函的重點不在於寄給對方 而是留存郵局的副本到時有問題 至少可以備做證據不過金山畢竟是僻遠的營業據點看樣子處理問題的SOP也很瞎 應該是不至於會那麼無聊
Ayoomi wrote:這個好像也要小心 ...(恕刪) 其實 我還滿喜歡那邊的泡湯環境以及泉質,但發現他們好像以經營陸客團為主,陸客泡湯.....甚麼奇怪的行為都有,我就看過穿整件阿嬤的內衣當作泳衣下去泡的,很噁心....所以最近已經比較少去了!雖然我文中並無任何不實陳述以及情緒用詞,但真的感謝關心~~謝謝提醒!謝謝
L.L.L wrote:雖然我文中並無任何不實陳述以及情緒用詞,但真的感謝關心~~ (恕刪) 您怕麻煩不想出頭申訴的話至少保留信用卡簽單,消費發票您去泡溫泉的相關收據都要收好如果哪天被業者反咬至少能證明您確實去消費過是基於真實的消費經驗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