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2005 wrote:他舅舅年紀大又有精...(恕刪) 你拿出電擊器在那邊啪滋啪滋地響,我就不相信對方敢衝上來再來,對方真的主動衝上來的話,你是自我防衛對方精神異常又有攻擊/傷害家人的前例,自我防衛可以成立不是對方能驗出傷就一定是對方聲音大,不然他衝上來時我電我自己然後驗傷,我就能比較大聲嗎?她外婆才剛被手打斷沒多久,有這個前例在,開庭告起來,勝算絕對超過8成
boy2005 wrote:這很難說喔,你明知...(恕刪) 你電影看太多了吧如果對方精神異常嚴重到可以免刑責的,依法是要送監護所的如果精神醫師認為不需監護可以在家由家人照顧表示對方沒到那種程度第二,攻擊性武器在台灣有2種定義,不是你認定是攻擊性武器就算,本質是攻擊性武器,或意圖是攻擊性武器本質是攻擊性武器是禁止販售的意圖是攻擊性武器則是從使用者行為判斷的第三,不管刑法的正當防衛還是民法的正當防衛,是以行為論也就是說,不管對方有沒有精神異常,只要對方行為是違法或損壞他人權益,那受害者正當防衛即成立對方有精神異常頂多是能減輕加害者的刑責,並不會因此造成正當防衛理由不成立
boy2005 wrote: 既然大大這麼說,小弟也只好乖乖買...(恕刪) 都說是「警械使用條例」了,當然是泛指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等警務人員,這裡的一般民眾是指非公家執法人員,就跟你不能用軍法來判平民一樣,一般民眾用的是槍械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才對,事實上這其實也算是漏洞啦
不去看外婆,是知道真的無能為力,以前能盡的孝道就只有煮點湯(像南瓜湯這樣)、或去給她剪個指甲、洗個澡,按摩一下筋骨,但即使是這樣,每次去都會被大舅氣到半死。像我媽一直以來都是家庭主婦,所以碎碎念也是她的習慣,菜沒收好、肉沒冰好、垃圾沒分類、衛生紙不要買太差的之類,然後就被我大舅大吼大叫的說不要管他們家閒事。媽媽每次回家都氣得發抖,她不常跟我講,但是她情緒藏不住,我下班回家看到她的強顏歡笑就知道今天又受氣了。從小到大,他把我媽氣得半死得事情時常有之,姨媽更過分,上次甚至揮手打我媽。所以我後來越來越沒辦法對他笑臉相向,每次想著媽媽被吼就很不爽,可是為了外婆,我還是咬著牙去他們家,不為別的,只為外婆。我不是沒想過買電擊棒,不過我爬文知道那是管制物品,所以我不會去買@@我一直以來都是受人點滴湧泉以報的人,所以即使我被他打了,我還是不會主動攻擊他的。那天我只回了他一巴掌,但不管怎麼樣他還是我舅,第二掌我怎麼也揮不出去,就這樣,我被他連續甩了五六個耳光....所以我不會主動再去找他或攻擊他,我有防狼噴霧劑,我爸爸會選在公開場所(例如星巴克)來談,我是建議他在我家附近一間星巴克,因為對面就是警察局。他只要攻擊,我就噴他,有錄影為證是誰先動的手。我出於保護我爸,我最多就是被判自衛,不會有罪。很難過的,防狼噴霧是當時鄭捷事件後同事買來送我的,我一直放在家裡,沒想到第一次防備竟然是自家人。我不懂為什麼,從小到大我都是在背鍋,我運氣真的這麼差嗎?其實我爸爸那邊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我媽請我叔父跟姑姑來家裡吃飯,姑姑私底下握著我的手說,妳手長腳長,將來是個做苦力的命。當時我小,不是很懂,所以也就這麼轉述了。我媽當然很生氣,就打個電話問姑姑是不是這麼說的、怎麼可以這麼說。姑姑說,我誤會了,她來跟我解釋。那天晚上我也覺得沒甚麼,姑姑來我們家,媽媽也沒對她生氣,姑姑就跟我說了一些話,說她不是那個意思等等等,姑姑回家後好像也沒甚麼。可是隔天我叔父打個電話來指責我媽,說我媽怎麼可以讓一個做姑姑的來跟小孩子道歉?我媽也很驚訝,她說她從來沒講過要姑姑來道歉啊。從此我們家跟姑姑家、叔叔家就不常往來。但是長大以後,姑姑有次打電話問我可不可以去當宗教志工,整個家族也就只有我肯去.....雖然我還真的不太喜歡....可是她畢竟是我姑姑,最近她們家出了點事,姑姑也是找我聊天,我也想辦法幫他們忙。因為她是我姑姑。我就是這樣的人,是親人,我就能一笑抿恩仇。但是我舅舅,我就沒有辦法了,我不可能挨了打,還笑笑的說沒事了;我不在乎之類的鬼話。一家人不可能不吵鬧,吵架完可以當沒事,但動手打人就不對了。對不起各位,又打了一大篇.....我心裡還是壓著好大顆石頭,不舒服....
魅影天使 wrote:不去看外婆,是知道...(恕刪) 我覺得妳舅舅一直有出口發洩,其實他沒問題。反而是妳,比較有問題,妳沒有出口,總有一天出事的反而是妳這種人。妳不是超人,萬事並非都要由妳來承擔,過好平常人的生活,這也算是為家人;妳如果倒了,不是就拖累家人了?妳媽媽怎麼辦?妳外婆怎麼辦?有些事真的需要男人來,或是集眾人之力,不然事情不會有突破改善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