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R 0418 wrote:可以告看看台灣法官...(恕刪) 這倒也是真的,有些法條的不確定性太大了。有人罵聲「幹」,被判公然侮辱,有人則無罪,因為那只算口頭蟬罵別人「妓女」,有人被判公然侮辱,有人則無罪,因為妓女也是人啊,法官歧視妓女?
ilovemyhear wrote:這倒也是真的,有些...(恕刪) 法律無法涵蓋所有狀況,「你這個馬英九」,到底是貶辭還是讚辭?若換成「你這個柯文哲」,又算是貶辭還是讚辭?如果當事人一定要說是讚美之意,又要如何取捨?法庭自由心證絕對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