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小二 wrote:
對,所以我前面就有說,我知道自已有錯的部份就是我沒看清楚他在“關於我”的裡面所寫的每一句話
但這樣子是否對方就可以這樣竟任把商品寄出而不顧我是不是能收到商品呢?難道不能打個電話問一下
難道不能來封信問一下嗎?問一下,有這麼困難嗎???我不懂...(恕刪)
你不懂
大家更不懂
你一直說對方為什麼不能怎樣怎樣
請問
你又有做到本分嗎?
假設今天有個消費者去買東西
自己不看清楚標價就刷卡
簽單也沒看價錢
事後收到帳單才開始抱怨為什麼這麼貴
還打電話去抱怨
為什麼銷售人員沒有跟他說"這件要XXXX元,請您確認一下價錢喔"
或是明明洗滌標籤就說明哪些方式不可
消費者洗壞了卻怪製造商沒有在他洗之前跟他確認是否知道怎麼洗滌
請問誰對誰錯?
我把你的文章看完後發現,手機殼是不是還在郵局啊???
賣家回覆︰ [處理方式:暫存招領]. (2007-10-17 21:41)
從此之後就沒有看到樓主再提到此物品的流向....即然如此,不是拿著提領單到郵局領就可以了嗎?
位於屏東縣提供週休2日服務的郵局:屏東縣屏東市民生路250號
1.賣家沒有在事後先詳細告知買家郵局寄送服務時間等相關訊息,是有不盡完善的地方,但不可完全怪罪賣家,因買家『事前』也沒有去了解賣家寄送物品的方式(就像樓主提到信用卡條規的那一段)
2.小弟推測物品應該還在郵局,可是沒人招領,應該也還沒達到退回寄送地郵局的時間。因此買家要求賣家退錢,但賣家尚未取回物品,如何退錢給買家?
小弟認為,雙方都有錯.....但樓主真的錯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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