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三連單開箱,不過還是參考一下罵管碧玲醜 邱毅判免賠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624/31733666/
hdjj64 wrote:遇到一個人身攻擊的...(恕刪) 當然可以提告啊,只是會不會成立,讓我們看一下~一、說人「醜」,主觀感受,貶損無誤。這時要看有無除外情況,如是否基於善意發言?被害人是否可受公評?是否為保障自身權利……二、是否公然?沒問題,特定人或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聞共見,公然無誤三、被害人是否有人格評價下降的風險?樓主的女兒不知幾歲,聽得懂話了嗎?如果還很小,就算樓主跟她女兒說「有人在網路上說妳很醜」,那她聽不懂,自然也不會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