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ko62 wrote:
我有因為個資法的問題...(恕刪)
因為不是個案,所以可以向金管會舉報要求企業要舉證沒有把你的資料寄給其他的人
話說強者我同事今天有接到永豐銀行一位協理打來..
說是他們內部作業疏失...在套印時資料錯誤..所以才會發生我拿到的是別人的資料....
並且說因為我的資料是被"覆蓋"的..所以我的資料沒有外流....
說真的...既然我拿到的是被別人資料覆蓋的清單...那別人就有可能拿到被我的資料覆蓋的清單........@@
該協理並說會寄出正確的清單給我...還有7-11的禮券@@
並會附上銀行說明此事情的文件......
還有回郵信封,請我再把錯誤的清單寄回去給他們...
目前看起來永豐銀行的處理方式就是這樣......給7-11禮券作為道歉...
同事已經有寫信給金管會了...
就看各位也是永豐銀行貸款戶的網兄,要不要也去申訴了.....
習慣了你的聲音, 你的氣味, 你的存在...連思念都變成了習慣...
parrot wrote:
因為不是個案,所以可以向金管會舉報要求企業要舉證沒有把你的資料寄給其他的人
話說強者我同事今天有接到永豐銀行一位協理打來..
說是他們內部作業疏失...在套印時資料錯誤..所以才會發生我拿到的是別人的資料....
並且說因為我的資料是被"覆蓋"的..所以我的資料沒有外流....
說真的...既然我拿到的是被別人資料覆蓋的清單...那別人就有可能拿到被我的資料覆蓋的清單........@@
該協理並說會寄出正確的清單給我...還有7-11的禮券@@
並會附上銀行說明此事情的文件......
還有回郵信封,請我再把錯誤的清單寄回去給他們...
目前看起來永豐銀行的處理方式就是這樣......給7-11禮券作為道歉...
.(恕刪)
聽他在放屁,
手上拿到別人的個資是事實,
同樣的,在台灣某個不認識的人,因為永豐銀行的失誤,
手上也有你的個資,
這樣還不叫個資外洩?
一年賺幾百億的銀行
明顯就是想用7-11禮卷把這件事搓掉
因為一旦鬧大,
銀行被罰款的金額是幾百幾千萬,還要負刑責
對付這種黑心商人
大家千萬不能姑息啊!
mars.wa wrote:
我收到錯誤繳息清單隔...(恕刪)
因為我一收到打上就打去永豐銀行反應...客服說會請主管回電...
主管回電後才說會送禮券(原來只有兩百...切)
所以其實銀行的做法就是被動地看看客戶有怎樣的反應......有去吵的再給點甜頭堵嘴....
昨晚該名主管有再次打電話給我,我說跪行發生此事,應該要在網站上重大消息公布....至少要公開公布消息,並且公開道歉...
到今天還是沒看到網站有公布此消息....
反正應該就是能掩蓋消極就掩蓋吧~
現在就看金管會有甚麼動作....不過就像上面有網兄說的.......應該只會得到官方制式答覆......
奇怪,平常在站上的記者們都沒人對這消息有興趣耶.........
呵呵呵呵....六個為非作歹的受刑者自殺新聞比較重要就是了.......
parrot wrote:
基本上洩漏個資是 5...(恕刪)
因為永豐在錯誤的清單寄出後就發現問題了,所以又寄出了一次正確的清單和回郵信封...這時還沒有人去吵...
是因為有人吵了,才說要送禮券(而且只有200).......會再寄送一次..
因為我也收到了兩個正確清單和回郵信封.....
來看一下今天收到的信件好了(這算開箱文嗎?)
可以看到有兩張100元7-11禮券,和一個回郵信封..還有一個永豐銀行總行協理說的"銀行聲明書"

我們來看看這個所謂的聲明書

電腦印出,還用手撕..也沒有蓋任何印章...
這種聲明真的太敷衍人了......
要也是正式的函,要蓋上公司大小章......
這種我自己用電腦打就好了啊~
那我打個"永豐銀行同意取消我的貸款餘額,作為個資外流的賠償 永豐銀行敬上"
這樣也可以嗎?

另外,小弟找到一篇文章..."網路資訊雜誌"的一篇關於"個資法"企業洩漏個資的問題
按這裡檢視網頁 "損害賠償金額此外,關於損害賠償金額的部分,在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前,個人資料遭外洩的被害人必須能證明其因此所受到的損害才能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因為被害人往往很難掌握其個人資料被外洩後的實際使用情形及使用範圍,要求被害人舉證證明其所遭受的實際損害金額確有困難。
因此,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29條即規定,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下同)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計算。"
http://news.networkmagazine.com.tw/magazine/2013/01/18/46098/
所以本人不必舉證我的個資洩漏給了誰?也不用舉證我因個資洩漏造成了那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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