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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站哨經驗(補上後續發展)

最特殊的站哨經驗, 大概是921地震的時候.
地震發生的時候, 剛好在站哨....
只覺得當時真的是天搖地動.
一排的電線杆上面的變壓器, 就開始連環的爆炸.
真的是嚇壞了.

隔天才知道, 那次的地震死了那麼多了人......
MUGEN wrote:
用槍時機:
1.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
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3.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4.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5.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這個我當初背的很熟, 當兵時有一次上哨還被營長抽問, 這是題外話, 「用槍時機」雖然規範何時用槍規定得很清楚, 但是它的但書很模糊, 什麼叫做「非使用武器不能」? 這個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如果真的開了槍, 傷了人, 甚或殺了人, 對方家屬鬧一鬧, 再加上媒體一報, 軍方當然可以解釋成當時情況並非非用槍不可, 再判個軍法, 遵守規定的小兵就這麼被犧牲掉了, 大不了連坐到連長, 犧牲一個小兵加連長顧全整個軍方很值得的, 請問誰會真的開槍? 服役的時候, 營區別的哨所曾經發生衛兵眼睜睜看著逃兵翻牆而過, 大家都是義務役的, 請問有誰會為了這兩年背負著開槍傷人或殺人的包袱一輩子?

我自己則是在站哨時遇到不可思議的現象, 當時服役的營區後面是墳墓區, 有一天夜哨, 如果沒記錯應該是一點以後了, 聽到營區牆外傳來非常淒厲的叫聲, 那叫聲淒厲到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毛骨悚然, 本來還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 但是緊接著查哨軍官剛好查到我的哨所, 還質問我在鬼叫什麼? 我才確定剛剛是真的有聽到怪聲
當兵時島上某連發生的事,連長喝醉酒,看衛兵不爽要搶槍揍衛兵,衛兵只好跑給連長追....最後是排長帶四名士官(輔導長返台假),硬把連長壓倒地上.....由於聲音太吵,附近觀測所不明原因只好回報戰情,整件事被指揮官知道後.....第一次看到軍官全副武裝在指揮官宿舍前出軍紀再教育.......
matt0603 wrote:
這問題小弟倒是有個想法....但因為小弟還沒服兵役...還請大家多包含...)

正確的做法..........

其實是看到刀子就要口頭制止了

不聽對空鳴槍

在不聽就開槍了啦.........

要不..........誰去拿武士刀嘗試著走進美軍的營區看看


另外............美軍在伊拉克....

離美軍車隊距離100M....可能就被開槍了
狗狗的經驗說起來並不特別只是偶而看看車震而已,但是距離是大概五公尺左右,雖然距離這麼近但因為在照度不足的地方(沒有人會挑亮的地方震吧),所以也看不太清楚。
某位大大說的對

該開槍的時候還是要開槍 現在是因為"民風"問題 連酒駕不聽勸阻被警察開槍 家屬也在那邊哭爹喊娘的 怎就不想想為何你的親友要酒駕?!

扯遠了


小弟的單位只有二級廠哨跟安官哨

某日晚上八點多 小弟正在站二級廠哨 小弟站的位置後面有個窗戶(沒玻璃) 忽然轉頭看了一下後面就看到一個白色圓狀物(像雞蛋大小)慢慢的從窗戶右下角"飄下去"

小弟見狀馬上衝過去看 結果根本沒啥東西 事後也不覺得害怕 只是一直想那是啥鬼東西
檸檬派 wrote:
會不會其實是飛碟....(恕刪)

說實話好大一顆,我也不確定!
但是如果是飛碟,他應該撞山了
matt0603 wrote:
這問題小弟倒是有個想...(恕刪)


如果 對方是來滲透的呢?

如果 對方身上綁了個炸彈呢?

軍人就是軍人 身上要配的 就是真槍實彈, 這不是玩生存遊戲;


當然啦 這幾年制度有在調整啦...! 軍區大門哨 毫無疑問都是荷槍實彈的
小弟以前是海軍, 值更時只有警棍 沒有實槍了, 據船上學長所言很多年前船上衛兵還是持實槍的;
因為發生過自殺事件, 所以後來就不配實槍, 而海軍營區大門(以左營海軍基地為例), 都由陸戰隊站哨


說起來 部隊奇怪規定很多啦...

像因為有人拿槍自殺, 船上衛兵就取消配槍;
像因為有人喝銅油自殺, 所以營區營站就不賣銅油;

有時候部隊的一些因應作為真的是非常的令人啼笑皆非

我很看重軍人這個職業 但我覺得他們要讓別人都看重 就要拿出軍人的樣子

不要讓別人覺得 軍人是次等國民...是負債一族...是詐騙集團跟地下錢莊眼中的肥羊...

國軍 加油!

P.S 抱歉後面離題了...

拿個"無能"當圖示也違反板規? 也叫觸犯政治? 01文字獄到這種地步啊?
當年在馬祖有碰過安官開槍事件
原因是回役兵喝酒大鬧連上
拿菜刀到處追砍人
安官趕到現場,二話不說對空鳴槍
接著槍口瞄準喝醉酒的爛兵
結果.....刀子自動放下
事件結束
爛兵關禁閉!!
scrumhalf wrote:
要是真開槍打他
到時候上法庭
法官考量當時情況
一句違反比例原則...(恕刪)

你錯了,這種狀況是上軍事法庭。軍人具有特殊身分,你不能把阿兵哥當成尋常百姓,也不能用常識來看軍法,誰還跟你提比例原則。

畢竟軍隊是要保鄉衛國的單位,規矩自然嚴苛許多。用尋常老百姓那套來論斷軍紀,那這個國家的軍隊我看可以直接廢了,等敵人來直接接收算了,還不用打仗死人呢。

我自己也遇過適用開槍的時機,也上膛出槍示瞄了,是旁邊的學長把槍推開,不然我空包彈就打出去了。詳細狀況以前我貼過了,這裡就不再提。

什麼時候該用槍,要怎麼用,前面已經有人貼過了。槍不是配給阿兵哥拿來當拐杖跳爵士舞的,子彈也不是配給阿兵哥當花生米嗑的。這兩樣東西的組合是有殺傷力的,如果不能用,部隊幹嘛冒險把武器配給阿兵哥,部隊長官又不是腦殘!

軍人站哨是要保衛營區安全的,該用卻不用,那才真的會倒大楣。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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