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薔薇聖斗 wrote:我知道許多講不出道理...(恕刪) 我也沒要跟您說什麼道理不道理,個人也的確說不出什麼冠冕堂皇的話只是很希望,萬一、不幸,您身邊有這樣的事發生,您還能保持一慣的理性態度,打從內心希望能給予犯人一個「應有的人權」如果是這樣,我相信您的言論會更有說服力。
酒鬼薔薇聖斗 wrote:我知道許多講不出道理...(恕刪) 對不起,我就是不了解,為何我們要關心國際趨勢,而不是關心國內治安狀態.如果是有效的方法,對於善良百姓沒有影響,為什麼我們不去做.關一百年,鞭十下,或是網上GPS記錄,每天上課十六小時,....只要有效,不用管什麼國際趨勢還是宇宙趨勢.反正被強姦又不是亞利星球人, 為什麼要管他們怎麼想.
比例原則???如果台灣刑法的比例原則有效的話那監獄裡的犯人就不會有7成是再回籠的!!!因此擴大比例是個可實驗的方法而鞭刑是個不錯的選擇今年刑法新修正的規定採一罪一罰以後可能向外國一樣,被判個幾百年大有人在理論上是提高了比例原則但台灣的治安會變的比較好嗎?大家拭目以待吧~
manmax wrote:最好是搶劫綁架性侵這些重罪通通判死刑...(恕刪) 我推這個,遠永記得以前國中補習班老師說的,他如果有機會當總統或立法院長也要施行這種法律,最好偷竊也要判死刑,省的我每天都要擔心車子被偷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