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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吧!!別讓類似悲劇不斷上演 ....

陶瓷加溫 wrote:
連署吧!!並請告訴你...(恕刪)


如果是連署死刑的話,那我贊成..

鞭邢只會讓這頭狼更變本加厲.

直接死刑最好.
Nothing
人都被他上了,還鞭個大頭啊!
如果是連署死刑才有意義點!
酒鬼薔薇聖斗 wrote:
我知道許多講不出道理...(恕刪)


我也沒要跟您說什麼道理不道理,個人也的確說不出什麼冠冕堂皇的話

只是很希望,萬一、不幸,您身邊有這樣的事發生,
您還能保持一慣的理性態度,
打從內心希望能給予犯人一個「應有的人權」
如果是這樣,我相信您的言論會更有說服力。
酒鬼薔薇聖斗 wrote:
我知道許多講不出道理...(恕刪)


對不起,我就是不了解,為何我們要關心國際趨勢,而不是關心國內治安狀態.
如果是有效的方法,對於善良百姓沒有影響,為什麼我們不去做.

關一百年,鞭十下,或是網上GPS記錄,每天上課十六小時,....
只要有效,不用管什麼國際趨勢還是宇宙趨勢.
反正被強姦又不是亞利星球人, 為什麼要管他們怎麼想.
realism wrote:
老實說我比較想看立法委員被鞭刑耶.....


耶!真是好點子!
我看要連署這項一定更快達到人數!
比例原則???
如果台灣刑法的比例原則有效的話
那監獄裡的犯人就不會有7成是再回籠的!!!


因此擴大比例是個可實驗的方法
而鞭刑是個不錯的選擇

今年刑法新修正的規定採一罪一罰
以後可能向外國一樣,被判個幾百年大有人在
理論上是提高了比例原則
但台灣的治安會變的比較好嗎?
大家拭目以待吧~

用了鞭刑台灣的治安就會變好嗎....??
用了鞭刑就能讓犯罪率下降嗎....??
若嚴刑峻罰真的對治安有幫助,那不如連署犯罪即槍斃不是更好....

以我所見,教育和司法的改革才是重點.....
請參考這篇
簡單歸納一下,以立委薛凌的網路連署為例,不管資料怎麼填,
並沒有「有效」或「沒效」的問題,純粹是看你個人要不要去「展現民意」。
manmax wrote:
最好是搶劫綁架性侵這些重罪通通判死刑...(恕刪)


我推這個,
遠永記得以前國中補習班老師說的,
他如果有機會當總統或立法院長也要施行這種法律,

最好偷竊也要判死刑,
省的我每天都要擔心車子被偷什麼的...
我覺得先做到司法公正話再說吧
台灣的司法,很嘟老百姓都不是非常信賴,冤獄也非常多
萬一沒犯罪被鞭錯了,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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