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enist wrote:
...利息的話可以請求,不過起算日要注意一下
除非你能舉證證明你有在之前催告他付錢,
不然還是以支付命令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起算吧,
這樣才會生法律上催告效力。...(恕刪)
這個用電話錄音算嗎?
昨晚有想到打電話時順便錄音
雖然他一定會說他有給我錢了
但至少錄音下來表示我現在有在跟他「請求」履行契約
另,p8911p兄
假使申請支付命令
我該要求的是新台幣10萬元還是新台幣9萬5仟元?
假使為9萬5仟元
是不是表示我也承認了他曾履行過5仟元的契約,但我沒給他收據!
(那法律上還會承認新台幣9萬5仟元的存在嗎?他可以說我一直都沒給他收據阿!)
假使為10萬元
那...萬一他提出他曾經有給我5仟元的證據
(依他的個性我想他當時可能會錄音之類的,但現在有沒有證據我也不知道)
那我會不會反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