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k929 wrote:人家救動物就不會...(恕刪) 又是一個"人家又不是故意的"除了無言還是無言已有一長討論串討論這樣的錯誤觀念------------------------每個人都需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不是故意的"更非能卸責之語以上
說個我在美國自己看到的狀況,同學在家中樓梯摔跤, 情急之下叫了救護車到醫院急診, 還好沒有大礙, 之後收到帳單, 掛號醫藥費都不談, 光坐救護車到醫院的費用就要快兩百塊美金! 直說以後要叫計程車...還有一次去河谷健行, 走了數公里到終點處時, 看到一個小姐腳踝有問題坐在那(應該是路走多紐到了吧), 問她需不需要幫忙她說已經打電話求救了, 回程路上看到三批救援人馬前往中(人力推車, 騎馬的, 加上直昇機), 隨行的美國同學看到臉都綠了, 說不知道事後那位小姐要付多少費用夠... 相較之下台灣真的是很幸福了, 出門在外要避免危險的行為才是上策, 不該身在福中不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