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690 wrote:我是外行人說說外行話...(恕刪) 餐飲業吃飯時間跟別人錯開,老闆包吃飯正常。樓主PO的頂多叫點心。幹廚房外場都是體力活。只吃這一點會死人。10:30-11:0015:00-16:3020:30-22:30老闆供打完烊宵夜吃自己
我記得20年前,過年期間去迪化街打工,那時候還有送禮盒的文化,每天光包裝禮盒就千盒以上,每天內場外場,還要加上去外面倉庫搬貨,那時就住店後的小閣樓,睡醒就開始工作,這樣忙碌,老闆還是讓我們吃得很爽又很飽,老闆有請個煮飯阿桑,有特別想吃啥可以跟她說,還有吃不完的泡麵,偶爾瑕疵的干貝、過期燕窩還可以當零嘴吃耶,想想現在的老闆們不只愈來愈黑心,也愈來愈壓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