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oko wrote:
話說約莫3周前有個中國團來
你接陸客生意咩? 就比照大陸當年處理台商的方式吧!
當下直接拍照存證, 叫警察把小孩帶走, 在警察局拍張小孩被銬在椅子上的照片, 傳給對方, 開價三天內湊出一萬澳元來領人.
sanoko wrote:
如同我所提及的
掉到SPA要追究為何小孩會出現在那邊
如果是寄宿家庭的疏失,自然是寄宿家庭需要負責
這點都有再三跟寄宿家庭強調過了
所以不必擔心
sanoko wrote:
我不是公司我只是幫學...(恕刪)
auir_new wrote:
其實履行承諾也沒甚麼好討論的
因為你這事有太多細節和當事人有關,沒辦法說清楚,
所以大家才猜想有的沒的
重要的是...你發這篇真的是為了爽而已吧
Cannabis9478 wrote:
我的意思是對於有學生損壞物件卻找不到人賠償的情況下的保險。在這情況下是由保險公司出險賠償而不是貴公司出錢賠償當然也是要看貴公司與學生家長簽約時有沒有把責任歸屬分清楚。
Pusher wrote:
你接陸客生意咩? 就比照大陸當年處理台商的方式吧!
當下直接拍照存證, 叫警察把小孩帶走, 在警察局拍張小孩被銬在椅子上的照片, 傳給對方, 開價三天內湊出一萬澳元來領人.
coldman123 wrote:
回覆學校:決定對死小孩提告 "毀損罪"
Kao0911 wrote:
個人認同樓上肥仔楊網友所說的
如同您說的掉到SPA要追究為何小孩會出現在那邊?
電腦被水淋濕導損壞一樣必須要追究電腦的附近為何會有水?
如果今天打翻的不是小孩而是其它任何一位大人呢?
我不認為只不過是打翻一杯水就是因為小孩很皮,因為我自己也會打翻水
自從我一次把杯水放在電腦旁不小打翻淋到我的鍵盤上
我花了起碼兩個小時把鍵盤拆開來晾乾加上清理之後
就開始特別注意使用電腦時旁邊儘量勿放有液態的東西
尤其是使用筆電,平板,手機等等
同理本案這是小孩的疏失嗎?
有的甚至是寵物將水打翻,這樣的情況下不就是寵物主人鼻子摸著乖乖負責嗎?
小孩幾歲?有到該負此責任的年紀嗎?為何要將打翻水的責任推給小孩?
甚至是其不在場的父母?
若一開始朝上述方向溝通,應該很容易解決
你們解決事情的方向個人認為完全錯誤,全都在互相推責任,只因為那台MAC BOOK價值不菲
肥仔楊 wrote:
我管你誰收錢,
或者說都應該收錢,避免不必要的責任,費用當然包含保險.
小朋友本來就可能不受控制,我又不能陪同在旁,如何負責.
所以我當然會找能負責的公司來協助我兒女出國.
我很難想像,如果今天受傷的是小朋友,你要怎麼應對,
怪小朋友皮 亂跑.
不要說沒收錢這種蠢話,我認為應該要收錢,然後做到保護雙方的責任.
家長遠在萬里之外,如何保護自己及小朋友,
當然,收錢或者是義務做健康的一方,又如何保護自己.
想當然,貴重品要收好,要避免危險的事情發生,這部是你們該做的嗎?
身為家長,則要在合同保險上釐清,
如果小朋友弄壞一個古董花瓶,索賠家長天價,這樣對嗎?
明明就是要欺負人,吃人,然後來屁話.
還SOP勒,有SOP就應該當下有專業流程 文書作業,雙方協調賠償機制,保險介入做公正.
結果是人回去了,你就屁話,
如果我是家長,我願意賠償,但是不是全額,
因為賠償多少,責任認定全部是你說了算,你是法官阿
要協商阿
在美國我還追究你為何讓我家小孩受到驚嚇,導致不敢使用電腦來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