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無法考究「我司」之稱始於何時,但「盛于當世」卻是不爭的事實:不僅各種涉外行文稱「我司」,對來訪客戶表示熱情的歡迎牌稱「我司」,懸掛在公司辦公樓外的宣傳標語稱「我司」、就連做為正式宣傳門戶的網站上也是動輒「我司」……
此也「我司」、彼也「我司」,當真是 「我司」的爭先恐後、「我司」的不亦樂乎、 「我司」的鋪天蓋地、「我司」的一塌糊塗!正可謂「忽如一夜春風來,南粵處處見『我司』」,好一番「我司」盛行的熱鬧景象!在這樣巨大的「約定俗成」面前,相信誰要是一不小心寫個「我公司」,自己都覺得臉紅:不僅是「不夠摩登」,更關鍵的是會顯得自己「略輸文采 」,沒有水準!
作為一種特定稱謂,「司」與「公司」二者的含義大相徑庭,可謂是「風馬牛不相及」。在現代漢語里,「司」的用法通常有三類:(1)主持;操作;經營。如司儀、司機、各司其事;(2)中央部一級機關里的一個部門。如人事司、政策法規司、外交部禮賓司;(3)做為姓氏。 而「公司」,則是指「一種商業組織,經營產品的生產、商品的流轉或某些建設事業單位等」。由此可見,行文中可稱「我司」者,僅是國家部委「司」級部門之專利。
如同「我部門」不可簡稱為「我門」、「我老婆」不可簡稱為「我婆」一樣,「我公司」是絕對不能簡稱為「我司」的,否則,打出行文來非嚇人家一大跳——咦,這口吻不是國家部委的文件嗎……令人不知所云,貽笑大方。
對於一個朝氣蓬勃、目標遠大的企業而言,隨著公司不斷的發展壯大和各項工作緊鑼密鼓的逐步展開,公司涉外的行文以及來賓接待勢必會日益頻繁,諸如「我司」、「該員」這些看似「小節」的一些稱謂,足以折射出公司基礎企業文化工作做的是否到位。
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本身就要從點滴做起,正可謂只要事關公司形象,皆無小事。所以,為了不給人「徒增笑耳」,「我司」之稱當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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