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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小心~ 真的夠倒楣了!

osii wrote:
價格是店家報的也再三...(恕刪)


不當得利不是這樣解釋的
你說的那算是優惠活動
他解釋的是指不知情狀況下發生
可是樓主有寫白紙黑字
我看這樣也很難構成不當得利吧
我看樓主還是算了吧!
錢再賺吧!
心情可能會好點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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