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是使用ATM做"轉帳"(包括網路銀行電話語音等電子化設備) 由客戶自己操作機器
這種方式只須在ATM機器(或網銀)內輸入對方的銀行(總行)代號和入帳帳號(無須輸入戶名)
對方受款銀行只要有這個帳戶帳號存在就會收下來並且入帳至帳戶
如果無此帳號存在則對方銀行會擋住 拒絕入帳並直接退回(也就是該交易不成功)
因為這種方式只有比對該帳號存不存在(是否為有效帳號)
故常常發生客戶轉錯帳號卻入帳的狀況
最常見的情況是帳號多輸入一碼或少輸入一碼或按錯數字
又恰巧剛好有這個帳號 那就入帳了
一種是至銀行櫃台辦理"匯款"
此種方式匯款人需要填寫匯款單 必須註明對方帳戶的銀行總行及分行別 以及要入帳的戶名及帳號
匯款銀行的行員須在系統輸入上述全數資料
受款銀行收到後必須比對分行別及戶名以及帳號均都相符才會入帳
只要其中有一項不符就不會入帳 等候匯款銀行指示後續動作(更正資料相符後入帳或者退匯)
因此這種方式匯錯卻又入帳的情況相當罕見
以上兩種方式 一但系統入帳至帳戶了
受款銀行都無法自行取出該筆款項退還"轉帳人"或"轉出銀行"
此時之解決方式 受款銀行必須連絡該帳戶持有人
經其"同意"後才可將款項取出退還"轉出銀行"
通常受款銀行會要求帳戶持有人須開立取款條給受款銀行做為扣款憑證(所以帳戶持有人得來行處理)
要不然僅口說無憑 萬一帳戶持有人反悔那就有得揮了
一般來說受款銀行都是把款項退還給轉出銀行 再由轉出銀行去退給轉出人(因為無法受款銀行得知轉出人身分)
有時也會有經雙方當事人之同意 由雙方銀行互相告知雙方當事人之資料
由雙方當事人兩者自行連絡如何處理轉回或匯回款項
另 如果受款人遲不理睬不處理不退還 對方可以告"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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