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encezheng2 wrote:
看起來挺有意思的.....(恕刪)

我也來關注一下

Fish Tsai wrote:
我因為上職訓時間匆忙,
沒有注意到感應異常的聲響,
結果今天在淡水出站時被捷運工作人員攔下;
說我跟著前面一位旅客跟著非常的近,
所以是蓄意逃避20元的車資;
開了一張1020的旅客補繳車費處理單!
也太小題大作了!
去服務台補不就好了嘛!
請問這樣算是罰單嗎?
實在很生氣!
要去哪裡申訴呢?
Fish Tsai wrote:
因為當時牠已經叫警察在我旁邊
很明顯是怕我跑掉(把我當賊...........)
我雖然藉口沒帶身份證件
但為了證明我是學生還是拿出上課證
結果牠們要我留身份字號和地址
那種情況我能不留脫身嗎?
結果一留就是牠開我那張鬼旅客補繳車費處理單
所以那張單子有約束力囉?
我如果提不出證明有先付車資就一定得繳囉?
不去理它的話
它就會像一般罰單一樣會Double!
請問是不是醬子?
Fish Tsai wrote:
我拿的出學生證!
我明天就拿我的四技學生證去捷運站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