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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孩兒不孝,害您上警局了


zola wrote:
加Question ...(恕刪)


ZO大,我終於看懂了


三星銀河系 wrote:
可憐的房仲,月薪從1...(恕刪)


這年頭

都馬隨隨便便就要告人了

說得比吃飯還容易
人生難免鬼遮眼

三星銀河系 wrote:
可憐的房仲,月薪從1...(恕刪)

哈,開庭還要跑到被告居所的縣市去開庭

這下子虧大了,不多告幾個人怎麼能回本呢?
居家房事版真的充斥著很多仲介或投資客

看文心裡都要多幾分猜疑了,更別說是回文

希望我這篇回文不會被告才好!

話說告人會有收入??? 一整個太無聊太閒了吧!
點不進去沒關係
版主請給個討論區原本的標題
用google 查看看能不能故到庫存網頁的文章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米堤 wrote:
哈,開庭還要跑到被告...(恕刪)


不幸的是在同縣市


pocky101 wrote:
居家房事版真的充斥著...(恕刪)


以後真的要謹言慎行

畢竟還是有點麻煩

害我今天提早一個半小時起床

noelle wrote:
點不進去沒關係...(恕刪)






剛有試著估狗了,完全沒東西

我把標題寄給你,有興趣可以估狗看看
人生難免鬼遮眼

dc001352 wrote:
不幸的是在同縣市以後...(恕刪)

哇咧
連庫存頁面也故不到了
以前還可以故到回收區的文耶
不然就是標題加他的01帳號
我也很討厭這種跟李敖一樣
把法院當自家院子進出的人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哇咧連庫存頁面也故不...(恕刪)


也不知道對方在01有沒有帳號

因為找不到那個討論串的屍體了

人生難免鬼遮眼

vdml wrote:
是指,用疑問句就不會...(恕刪)


對,你暸!

平板發文怪怪的。
好妙喔 這樣就能告喔 跟他玩阿

我不覺得這樣有再說啥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好妙喔 這樣就能告...(恕刪)


我是想陪他玩,但好像也沒什麼方法

人生難免鬼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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