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boy wrote:
總有些人認為, ...
就不能親切一點說
您好,我是xx分局編號xxxx姓名xxx,現在在執行xx勤務,您剛剛違反交通安全處罰條例xx條,我現在依法告發您,
請給我您的行照駕照,以方便我填寫告發資料時之核對,另外您若覺得取締不服,可以向xxxx機關申訴,謝謝您合作(恕刪)
這樣的警察,我還真的遇過咧,只是沒詳細的那麼誇張而已..
我在省道中槍(超速2KM/H),一位警察先生手揮紅旗,示意我停車
我停靠路邊後,警察先生立即表明就:
您好,我是xx分局姓名xxx,您剛剛違反交通安全處罰條例xx條,(同時給我看靶)
請給我您的行照駕照保險卡,謝謝您合作
我當下立即出示証件,沒想到....換來的是..口頭警告而已
警:X先生,這裡雖然路很直,但你不要開那麼快,以後請遵守速限行駛
我:好的.........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