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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開罰誤闖ETC車道

zxctw wrote:
我對開罰誤闖ETC通...(恕刪)

我覺得你真的很喜歡把一堆不相干的事混在一起談,
這樣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讓人覺得你只是在找別人麻煩而已。

前面有人已經說了,
ETC車道設計不良讓民眾容易誤闖可以討論可以改良改善就好,
但這跟不罰遠通就要不罰民眾有何干係?不覺得這邏輯太跳躍了嗎?

更不用說誤闖就乖乖受罰就好,
何必把為了不想受罰而亂切車道硬是講成守規矩?
把這種造成更大危險的行為講成守規矩會不會太誇張了?

你如果真的想解決問題就把問題釐清楚,
不要新聞、有心人士的言論隨便看一看就隨之起舞,
而且消基會是民間組織,
有立場為特定對象服務也不用意外,
更不用說把他們的話當成聖旨不得質疑,
實際上消基會早就出過不少包了。
aquaaqua wrote:
我覺得你真的很喜歡把...(恕刪)


我的邏輯很清楚
拿誤闖回數票通道來開脫開罰誤闖ETC通道
這是在自打嘴巴
誤闖回數票通道只要補繳就好
除非過期不繳才開罰
為什麼誤闖回數票能不開罰
而誤闖ETC就得開罰
我為何會不認同開罰誤闖ETC車道
原因理由都說得很清楚
對你卻只是在找別人麻煩而已
這樣能討論什麼
為了要不被開罰守規矩而亂切車道
是我硬講?
是你要拿守規矩去扣誤闖ETC車道人的帽子
事實上我敢說
因為要守規矩而去變換車道的人
一定比你認為不開罰
一定會有很多人就會故意不守規矩去誤闖ETC車道的人還多(誤闖又沒有比較省錢,要故意什麼,人性就是賤?)
你既然認為變換車道是更大的危險
卻對造成變換車道原因的質疑認為是在找麻煩
要大家對不管是不是惡法都要守規矩
卻又一方面認為不開罰很多人會不守規矩闖ETC通道
闖了是不守規矩
不闖更是不守規矩
這樣規矩的意義在哪
不就只是讓徐老闆在ETC能有更低成本
你認為的就是理所當然
我認為的就是硬講
是你的心態很奇怪

我從一開頭講的全是不應該開罰誤闖ETC車道
沒對遠東有沒有被罰說過什麼
只是轉貼的新聞上剛好有
我並沒有把兩件事合在一起談
不過我並不認為合在一起有什麼不對
只是罰錢的對象不同
基本上交通部對遠東的貼心
跟對民眾交通安全的顧慮
對比差別實在太大
哪裡有跳躍了
很明顯的對比阿
當然你可以不認為
但事實上大多數人一看就很明顯的對比
當然你也可以說是大家的硬認為
明明完全沒任何關係
也完全對比不起來
你可以質疑消基會罵交通部跟遠東有特定服務立場
同樣應該也不會在意為ETC說話會被質疑工讀生什麼的
誤入「回數票專用道」宣導單

親愛的駕駛朋友,您好:
◎您已誤入「回數票專用道」,為維護行車安全請勿任意停車或至找零車道購票。
◎請於3日內持本單註明車號:××-××××過站日期××年××月××日至本站或他站補繳
亦得以回數票、匯票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站補繳。
◎相關法規:
※誤入車道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規定,處新台幣 600元以上1200以下罰鍰。
※「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汽車通行於應繳通行費之公路,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應向其追繳通行費及加收追繳作業費用」。
※逾期未繳費者,將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並追繳欠費。
祝您  旅 途 愉 快!
○○收費站  關心您

為什麼回數票宣導單會告訴你可以去下一站補繳或掛號郵寄補繳
第一句就是很清楚告訴你
不要走錯了
怕被罰或緊張亂改車道
現在ETC為什麼就做不到
而且連對這樣的質疑
對有些人認為是在找麻煩

zxctw wrote:
誤入「回數票專用道」...(恕刪)

很理想的念頭。
為什麼會說是很理想的念頭?你知道有多少人是戶籍地與居住地是不同的嗎?
以我來說,我戶籍雲林,但是住台中。戶籍地一年可能只回去一.二次。
三日內?
是指收到單子三日內還是寄出開始算?
就算是掛號也不一定有人在家收(住透天沒守衛可代收)


在說,為什麼會誤闖?是自己沒看清楚還是?
要進ETC車道老早就會有指示標記,再近一點地面上也會有標記,在不然收費站上頭還有用顏色區分ETC車道。
還會誤闖?別鬧了!
9543 wrote:
很理想的念頭。為什麼...(恕刪)


那張不是寄給你的
是你走錯回數票通道就會發給你
要你下一站補繳
或沒下一站就郵寄補繳

不開罰變通的方式很多啊
寄罰金就不怕你收不到
寄補繳單就不知道怎麼寄?

如果你一定要認為絕對沒誤闖這回事
都是故意的來鬧的
不開罰就是這麼多刁民
那也OK啦
我也無法說什麼

aquaaqua wrote:
而且消基會是民間組織,
有立場為特定對象服務也不用意外,
更不用說把他們的話當成聖旨不得質疑,
實際上消基會早就出過不少包了。


真妙,我還挺好奇 "特定對象" 是誰? 而且我倒也沒看過誰把消基會講的話當聖旨的,還請閣下舉幾個例子。


aquaaqua wrote:
民眾誤闖不罰只有一個下場->一定有很多人"故意"誤闖,
這樣除了縱容民眾不守規矩之外有何好處實在是看不出來,


這個也很妙。讓很多人故意誤闖 ETC 車道的動機是什麼? 可以少繳錢嗎? 真的想要少繳錢的人他直接繞過收費站就好了。


而且等里程計費正式實施,根本連收費站、ETC 車道都沒了,你就算想誤闖也沒得闖,我真的不知道現在是在罰哪齣的。現在用罰則讓民眾學會寧可危險駕駛緊急切換車道也不要誤闖 ETC 車道後,接下來呢?


Hans Cheng wrote:
就我在澳洲的經驗,
人家雖然沒在按里程計費,所以電子收費相較起來複雜度較低,
不過在短短一年內就拆光所有收費站了.


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放著有又快又好的方式不要,偏偏要搞這種兩段式左轉的 ETC,先用收費站改裝ETC與人工收費站並行,然後才要再改成全面拆除收費站用 ETC 閘門,更別說中間還腦筋急轉彎,從紅外線變成微波系統。

這幾年的時間基本上就是浪費掉、製造弊案、讓鄉民有題材可以閒磕牙、讓工讀生有工作可以做...等說實在都不是什麼很有實質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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