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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救護車15分鐘台大女醫師腦死 (酒駕撞死人不是重點!!)


kurl1009 wrote:
http://tw....(恕刪)


樓主的邏輯蠻怪的,都知道消防車的資源有限,
卻還責怪救護車可以依要求送往基隆 北市 桃園!?
樓主似乎只看到當下這個事件!
就算這個事件,可能因為這樣導致救護車稍晚到了!?
那你有想過其他事件嗎?如果剛好基隆 北市 桃園離新北市較近的區域,剛好有事故發生?
那這時候這項你所謂的德政是否就派上用場?

最後我的感想是,此次事件別跟政治牽連上!什麼選民不選民的?
你真覺得如果是你心目中的候選人上了,這樣的事件就能改變?
別天真了!

一碼歸一碼!

三貓之僕 wrote:
台灣的救護車可能被要...(恕刪)

台灣的救護車會要求終極殺陣那位計程車司機來開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kurl1009 wrote:
感想:
感謝新北市朱立倫大市長的德政 新北市救護車可依要求送往基隆 北市 桃園
這種狀況只會更嚴重 因為消防員有限 救護車有限 無限的是濫用的民眾與無腦的記者
各位親愛的市民們
千萬要感謝某些選民所期望的選民服務~因為要便民阿!!
未來將為此付出更多的代價
當然或許這也是這位醫師的命~花再多醫療也救不回
就連名醫柯文哲親自指導急救也無法救回一位培育已久的創傷主治醫師

然後是酒駕
......
恩....算了
現在好像砲轟公家機關 砲轟消防隊 可以比酒駕更能得到新聞版面的樣子
記者民眾都上癮了~~~~
真的是...鬼島~無誤

早上看新聞,那位被撞的女醫生在加護病房,
預計等在美國的弟弟回台後,就要拔管了。

我覺得救護車急如星火,即使認為是假的勤務,
都會火速到達,所以指責救護車延誤,
真的是讓人感覺很灰心。

該要指責的是...酒駕罰則不重,根本酒駕就沒再怕,
而且鬼島有些刑罰真的是難以言喻的怪
唉~!追根究地要問為什麼會醉駕,因為無所謂啊~!罰罰錢就沒事了~!再追為什麼刑責這麼輕!這就要看立法院的"藝人"們了~!每天做做秀、演演戲、收收錢、喝喝酒!!那為什麼沒人叮立法機關呢?所以錯在我們身上~隨便選讓一群米蟲當官~!

酒醉開車跟拿槍殺人有什麼兩樣嗎!!!

那些受害人可能是別人的媽媽早上4點出門工作~!可能是某人爸爸晚上兼二份工作完,在返家的路上,可能是外去買文具的學生~!明明守法的走在路上~!卻被人"故意"的撞死~這種事情明明就機會可以防止,為什麼不做呢?

唉!~~~~~~~~~~~~~~~~~~~~~~~~~~~~~~~~~~~~~~~~~~~~
難怪台灣是鬼島, 看看住了些什麼人... 不講道理的啊?

救護車晚到, 那意思救護車駕駛失職囉? 他是慢慢開不想趕,
還是哪邊有問題? 樓主你是哪隻眼睛看到?

救護車晚到, 什麼叫「晚到」, 那意思是有個標準囉?
標準在哪裏? 是路邊的阿伯講的就是標準嗎? 不然你們這些人
覺得救護車應該幾分鐘到嘛~ 道理在哪? 所以我們的救護車
是會飛嗎? 救護車遇事故應該馬上到, 送醫之後醫生一定救得活
是嗎?

這已經超過「鄉愿」的等級了吧...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自刪自刪

看錯亂回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kurl1009 wrote:
http://tw....(恕刪)



酒駕

要以蓄意殺人罪起訴才對

chl2528 wrote:
2. 亞東醫院的創傷外科能力和台大不分上下,很強。


畢竟是樹林、板橋、土城最大的醫院

經驗豐富


chl2528 wrote:
3.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同蓄意無差別謀殺犯,直接判死刑並強制捐贈器官比較實在啦!


你太仁慈了

不用判死刑啦

應該直接進行活體捐贈

如果沒有適合台灣人的

就高價賣出器官給外國人

錢就直接給家屬

另外

手術中不打麻醉

手術完後就放在廣場什麼的曝曬幾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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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講消防、救護、醫療人員壞話的

政府何不替他幫公司請個兩星期有薪假

讓那些人渣到消防、救護、醫療院所去體驗算了

maltophilia wrote:
唉~!追根究地要問為...(恕刪)


別忘了還有出門運動的媽媽,身首異處後心碎而死的爸爸。


GSX-R1 wrote:
台灣的救護車會要求終極殺陣那位計程車司機來開...(恕刪)


那還來不及到現場救人 可能路上就被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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